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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韶关学院第一批“三全育人”示范学院创建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03 来源: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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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

根据《韶关学院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和“三全育人”体制机制建设方案》《关于开展韶关学院“三全育人”示范学院创建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相关要求,现对我校首批“三全育人”示范学院创建项目开展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受结项验收的单位

马克思主义学院、化学与土木工程学院、英东生物与农业学院、旅游与地理学院、商学院

二、验收要求

(一)撰写“三全育人”工作案例

1.各相关学院要积极总结凝练在“三全育人”示范学院创建过程中的工作做法,形成工作案例。梳理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为学校深化“三全育人”工作提供实践参考。

2.案例标准

(1)实效性。案例要紧密贴合工作实际,坚持实事求是,突出工作成效,具有较强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对深化“三全育人”实践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2)特色性。案例要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典型性,避免千篇一律、面面俱到、泛泛而谈。

(3)创新性。案例要针对“三全育人”中的相关重难点,突出工作理念、实践做法等方面的创新。

3.工作案例撰写相关要求

案例应包括以下内容:案例基本情况、主要工作做法、工作成效、经验启示、不足之处及后续努力方向等。每个案例篇幅在4000—5000字(具体格式参照附件1)。案例配相关图片3-4张,图片应为原图,JPG格式,图片不小于1M,分辨率不小于300Dpi,应做好图片说明。

(二)提交结项报告书。请相关学院结合“三全育人”示范学院创建工作的整体情况、育人举措、育人成果、相关育人经验、预期成果的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方面,认真研讨、高度凝练,填写《韶关学院第一批“三全育人”示范学院创建项目结项报告书》(见附件2)。

(三)相关学院需如实填报经费使用情况,学校将回收未使用完的经费。

(四)材料报送要求。相关二级学院请于2025年9月12日前将“三全育人”工作案例、《韶关学院第一批“三全育人”示范学院创建项目结项报告书》交送至崇德楼507室,电子版材料同步打包发送至宣传部邮箱sguxcb@sgu.edu.cn,文件命名为“学院名称+三全育人示范学院创建项目结项材料”。

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相关结项材料,学校将组织专家开展项目结题评审。联系人:黄永正,联系电话:0751-8120113。

宣传部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