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充分发挥优秀教师课堂教学示范引领作用,搭建教师相互交流学习平台,进一步推进我校课堂教学变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决定从本学期第7周开始开展全校性教学示范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课教师遴选
(一)各教学单位推荐2-6人。
(二)示范课教师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优秀教师;
2.省、校教学名师、南粤优秀教师;
3.参加广东省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广东省课程思政教学大赛、广东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广东省美育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广东省其他类型教学比赛并获奖的教师;
4.所有校级教学类竞赛一等奖(特等奖)或十佳的教师;
5.学生评教中特别优秀的教师。
二、活动组织
(一)各教学单位成立以分管教学副院长牵头,系主任、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院级教学督导员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
1.做好本单位示范课教师的推荐工作。要结合示范课教师遴选要求,选拔并推荐本单位教学水平高的教师,开展示范课教学。示范课采用随堂或专场举办的形式,授课教师、地点、教学内容、起止周等具体安排由示范课教师与所在教学单位共同确定,并由教学单位统一填写《韶关学院教学示范课安排推荐表》(见附件1),于4月6日(第6周周三)下午下班前将纸质版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崇德楼701),电子版发至邮箱sgxyjsjxfzzx@sgu.edu.cn。示范课教师应严格按课程表的安排进行授课,如遇授课时间、地点、授课教师发生调整的,各教学单位应提前两天通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并提供调整安排信息。
2.做好本单位教师的教学观摩组织工作。要组织本单位教师参与示范课观摩,其中,2021年以来参加新入职培训的教师、近年来转岗到教学岗位教师、新调入学校且无高校教学经验的教师,听课次数不得少于4人次,每次不得少于2学时。听课教师应提前5分钟到达教室,做好记录,不迟到,不早退,并在每次听课结束后填写《韶关学院教学示范课听课记录表》(附件2)。在本专业时间冲突不能听课的情况下,鼓励教师跨学科专业听课学习。
3.做好本单位听课教师的教学交流和研讨组织工作。要及时汇总本单位教师本学期的听课情况,填写《韶关学院教学示范课听课汇总表》(附件3),《韶关学院教学示范课研讨评议记录表》(附件4),同时一并提交听课教师填写的《韶关学院教学示范课听课记录表》扫描件(见附件2,纸质件由教学单位留存)。以上材料须于6月30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电子版发至邮箱sgxyjsjxfzzx@sgu.edu.cn。
(二)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汇总各教学单位推荐情况,于第七周公布全校教学示范公开课活动安排,各教学单位根据安排情况组织教师开展听课。
未尽事宜,可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120769。
附件:1.韶关学院教学示范课安排推荐表
2.韶关学院教学示范课听课记录表
3.韶关学院教学示范听课汇总表
4.韶关学院教学示范课研讨记录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