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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教与学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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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示范课活动的通知
日期: 2024-09-14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充分发挥优秀教师课堂教学示范引领作用,搭建教师相互交流学习平台,进一步推进我校课堂教学变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现就本学期教学示范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示范课教师遴选

示范课教师遴选请参照2023-2024学年各教学单位学生整体性评教排名前列的课程及教师名单,结合教学单位实际情况遴选。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师规模,自行遴选示范课教师2-4人。

二、活动组织

(一)各教学单位成立以分管教学副院长牵头,系主任、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院级教学督导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

1.做好本单位示范课教师的推荐工作。结合附件1中的名单和本单位实际,选拔并推荐本单位教学水平高的教师开展示范课教学。示范课采用随堂或专场举办的形式,授课教师、地点、教学内容、起止周等具体安排由示范课教师与所在教学单位共同确定,于9月23日前由教学单位统一填写《韶关学院教学示范课安排推荐表》(见附件2),纸质版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厚德楼208),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文档)发至邮箱sgxyjsjxfzzx@sgu.edu.cn。如遇计划内示范课发生调整的,各教学单位至少提前两天将调整信息告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做好本单位教师的教学示范组织工作。通过教学系、教研室等基层教学组织落实教师参与示范课学习和研讨,其中,近三年新入职的专任教师、转岗到教学岗位教师、新调入学校且无高校教学经验的教师,听课不少于6次。听课教师应提前5分钟到达课室,做好听课记录,不迟到,不早退,并在每次听课结束后填写《韶关学院教学示范课听课记录表》(附件3)。在本专业时间冲突不能听课的情况下,鼓励 师跨学院听课学习。

3.做好本单位听课教师的教学交流和研讨组织工作。要及时汇总本单位教师本学期的听课情况,于12月22日前将《韶关学院教学示范课听课汇总表》(附件4)、《韶关学院教学示范课研讨评议记录表》(附件5),以及听课教师填写的《韶关学院教学示范课听课记录表》扫描件(附件3,纸质件由教学单位留存)等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sgxyjsjxfzzx@sgu.edu.cn。

(二)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结合各教学单位推荐信息编制全校教学示范公

开课活动安排,具体安排另行公布。
未尽事宜,可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谢琳联系,联系电话:8120769。

附件:

附件1.2023-2024学年各教学单位学生整体性评教排名前列的课程及教师名单.zip

附件2.韶关学院教学示范课安排推荐表.doc

附件3.韶关学院教学示范课听课记录表.doc

附件4.韶关学院教学示范听课汇总表.doc

附件5.韶关学院教学示范课研讨记录.doc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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