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届高校美育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美育教学改革,提升美育教师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和创新实践能力,培养造就教育情怀深厚、专业基础扎实、勇于创新教学、善于综合育人的美育教师,学校决定开展第二届美育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承办单位:音乐与舞蹈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
二、参赛人员要求
1.我校音乐、舞蹈、戏剧(戏曲)、美术、书法、设计课程(含通识选修课)的专(兼)在职在岗教师。人员必须符合如下要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积极完成各项教学任务,认真进行教改研究,教学效果良好;在2024年4月30日前教龄满2年。
2.曾在广东省美育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中获得一、二等奖的教师不可用同一内容参赛。
三、类别设置
设音乐、舞蹈、戏剧(戏曲)、美术、书法、设计六个类别,每位教师限报一个类别。
四、比赛内容
比赛内容包括三个方面:课堂教学(10分钟以内,一个知识点且包括完整教学环节)、教学设计(1000字以内,与课堂教学对应的教学设计)、专业技能(不同类别的专业技能不一样)。音乐、舞蹈、戏剧(戏曲)类参赛教师展示1个8分钟以内所报类别的专业技能视频(如报送音乐类别的,可任选一项声乐、器乐进行展示)。美术、书法、设计类参赛教师需提交3幅本人近三年创作作品的图片,JPG格式,单张大小在3M—10M。作品须为本人创作,如发现有冒用或盗用他人作品者,将取消参赛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高校理论类教师无需提交代表作品展示视频、作品图片,但须提供近五年(2019年4月以来)研究成果清单及代表论著一篇(部)。
五、奖项设置
学校根据比赛结果排名按音乐、舞蹈、戏剧(戏曲)大类设一等奖4名;美术、设计类设一等奖2名,书法设一等奖2人,获学校一等奖教师参加省赛。各类别分设二、三等奖若干名。
六、工作安排
(一)提交资料
以学院为单位,在5月16日之前提交纸质版教学设计(1000字以内)、报名表(附件2-2)、盖章版汇总表(附件4)、参赛教师承诺书(附件6)等参赛材料(详细要求见附件2-1)。
教学设计和参赛教师承诺书文件夹以“学院名称+类别+参赛教师姓名”命名,一个老师一个文件夹。提交地点为厚德楼208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根据参赛教师提交资料,结合音乐与舞蹈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分别承办的音乐、舞蹈与戏剧(戏曲)大类、美术与设计大类、书法类不超过10分钟的知识点“课堂教学”,以及“专业技能展示”进行评审。评审时间为5月18日。具体比赛地点、内容和要求等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联系人:黄老师、成老师,联系电话:8120769
附件:附件1-6.zip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