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各教学单位:
根据《韶关学院教学系、教研室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学系、教研室教学工作考核暨课堂教学互动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教学系、教研室校级评优工作。经教学单位自评申报、专家评审、学校教学委员会审议,化学系等8个教学系获评优秀,中教法教研室等14个教研室获评优秀,现予以公示,具体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12日。对公示有异议者,请电话或书面向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并签署真实姓名,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电话:8120769。
附件:韶关学院2021年教学系、教研室校级评优结果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