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全面推进学校课程思政改革,促进思政教育和学科知识教育的有效融合,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开展2021年度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优秀案例评选活动,遴选一批先进典型案例,开展交流和研讨,推进和带动我校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改革,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标
通过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加快推进学校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推进党史教育融入课程教学,发挥好每门课程的育人功能,将理想信念和家国情怀、社会道义和责任担当、民主法制和伦理道德、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科学精神与创新思维等思政元素和党史元素融入本科课程、章节设计、融入教师课堂、融入教学评价,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评选要求
1.参评案例应围绕课程和课程教学中某一章节、教学环节或知识点展开,政治方向正确,有明确的“课程思政”教学目标,突出价值引领,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时效性、创新性、示范性和推广性。
2.申报教师要深入挖掘提炼各门课程所蕴含的思政元素和承载的思政功能,将思想价值引领贯穿课程标准、教学设计、课堂教学、教学评价等教育教学全过程,促进学科知识与思政元素深度融合。
3.课程标准和教学设计科学合理,契合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和专业能力素质要求,有机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和党史元素,科学安排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和党史教育。课堂教学方法灵活,用学生喜闻乐见,体现教育和教学的相统一原则,能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课堂教学效果。
4.教学评价体现“基于学习成果导向教育(OBE)”的教育理念,评价科学、合理、形式多样、有效,思政元素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
三、评选时间与程序
(一)评选时间
2021年4月至6月
(二)评选程序
1.教学单位组织初评和遴选推荐(2021年5月26前完成)
(1)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申报,要求全体教师认真学习《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附件1)。组织教师填写《韶关学院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优秀案例申报表》(适用于整门课程)(附件2),或结合课程标准,撰写涵盖课程思政和党史元素的《韶关学院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优秀案例申报表》(适用于章节)(附件3),制作相应的课堂教学PPT等附证材料。每个专业、思政课程公共课教研室推荐不少于4个课程思政案列参与本教学单位的初评。
(2)各教学单位组织专人进行评选推荐。汇总推荐案例及相关资料,并填写《韶关学院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优秀案例申报汇总表》(附件4)上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学校组织评审(2021年6月中旬完成)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对各教学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选校级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优秀案例。
3.总结表彰和交流推广(2021年6月30日完成)
根据教学单位推荐数量和获奖情况确定优秀组织单位给予表彰,对获评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优秀案例的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并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示范性教学活动进行推广、展示和交流。
四、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工作,认真学习《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明晰本通知工作安排,及时开展参评工作组织。
2.各教学单位要做好优秀案例遴选推荐工作,组织专家对推荐的案例进行评审,评选出院级优秀课程思政和思政课程典型案例。同时,对优秀课程案例组织教学观摩,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材料报送要求。各教学单位的申报推荐材料请于5月26日前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行政楼701室),材料包括附件2、3、4,以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一式一份,电子材料以“单位+案例名称”格式命名发至邮箱sgxyjsjxfzzx@sgu.edu.cn,联系人:李老师,电话:8120769。
附件:1.《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
2.韶关学院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优秀案例申报表(适用于整门课程)
3.韶关学院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优秀案例申报表(适用于章节)
4.韶关学院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优秀案例申报汇总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