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教研室是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优化教学学术配置,落实教学运行和教学学术活动,提高立德树人水平和教学成效,激发教学创新的重要基层教学组织,为充分发挥教研室的作用,现根据《韶关学院教学系、教研室管理办法(试行)》(韶学院〔2021〕46号)文件精神,请各单位按要求报送教研室设置情况,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2021年4月1日16:00点前完成报送
二、报送要求
1.根据《韶关学院教学系、教研室管理办法(试行)》(韶学院〔2021〕46号)(文件请自行到MIS系统查看)文件中的设置原则及基本条件,设置或调整教研室,设置或调整的教研室须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2.填写《韶关学院教研室设置情况一览表》(附件1),纸质版盖章后连同党政联席会议纪要一起报送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备案。
3.此次报送时间紧、任务重,各教学单位要充分重视到教研室建设的重要作用,及时做好教研室设置及调整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李老师,8120769。
附件1:韶关学院教研室设置情况一览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