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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度韶关学院优秀教学系、教研室评选的通知
日期: 2026-03-31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韶关学院教学系、教研室管理办法(试行)》(韶学院〔2021〕46号)相关工作要求,为扎实推进教学系、教研室等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全面总结工作成效,充分发挥其在师德师风建设、立德树人、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及人才培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韶关学院优秀教学系、教研室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教学单位下设的教学系、教研室(含创新创业基础教研室、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教研室、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

二、考核内容及具体要求

1. 教学系、教研室自查(2026年11月2日前完成)

各教学系、教研室须对照年度考核自查表(附件1、附件2)开展自查,整理形成佐证材料并撰写自查报告。报告重点突出教学改革、人工智能赋能教学、教师培训、教研活动开展、教学组织与管理等工作成效,要求图文并茂,篇幅控制在2400字左右。自查完成后,向所属教学单位提交自查报告、自查表及年度工作记录等相关佐证材料。

2. 教学单位内部自评(2026年11月13日前完成)

(1)各教学单位结合基层组织自查结果开展内部评审,确定自评结果,如实填写年度考核自评结果汇总表(附件3)。

(2)撰写本单位年度基层教学组织工作总结,内容涵盖教学改革、人工智能赋能教学、教师培训、教研活动、教学组织与管理等工作成效,图文并茂,篇幅控制在2400字左右。

(3)开展校级参评推荐。各教学单位按教学系总数、教研室总数均不超过30%的比例,择优推荐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参与校级评选(创新创业基础教研室、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教研室、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须统一参加校级考核)。

为让更多基层教学组织有机会展现建设成果,建议各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遴选2025年度未获评“优秀教学系、优秀教研室”的组织参与本次校级评优。

3. 优秀教学系、教研室校级评选(2026年12月中下旬)

(1)本次校级评选分教学系、教研室两个类别分组评审。

(2)校级评审采用专家现场查阅纸质材料的方式进行。

(3)校级评选定级规则:获评“优秀”等级占比不超过参评总数的15%,其余参评单位定为“良好”等级;未主动参评的基层教学组织,统一评定为“合格”或“不合格”等级。

三、材料报送

各教学单位须于2026年11月30日前统一报送以下材料:

文件1:教学单位2026年度基层教学组织工作总结(图文并茂版)、自评结果汇总表(附件3);

文件2:本单位全部教学系、教研室的自查报告(图文并茂版)、自查表(附件1、附件2)及全套佐证材料。

报送要求:

1.推荐参评校级优秀的教学系、教研室:报送纸质材料1份+全套电子版材料;

2.非参评基层组织:仅报送电子版材料(盖章文件、手写材料均以PDF扫描件提交);

3.电子材料统一命名格式:教学单位名称+ XX教学系/ XX教研室2026年度工作材料发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邮箱:sgxyjsjxfzzx@sug.edu.cn,或通过企业微信发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成薇铭处,联系电话:0751-8120769。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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