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大学生数字素养和人工智能应用水平,支撑大学生核心竞争力提升,服务大学生高质量就业,现组织开展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重点面向2026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开展,其他年级学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参与。
二、 培训时间
截止至2026年6月10日。
三、 培训形式与内容
本次培训依托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人工智能教学公共服务开放应用专区”开展,学生须登录“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2026)”页面(https://higher.smartedu.cn/ai2026),进行线上学习。
(一)学习内容
本次培训采用“通识—交叉—实战”进阶式学习模式。学生需要完成以下三大模块的学习任务:
1.通识课:须在“人工智能通识课”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学习人工智能的基本原理和伦理规范。
2.交叉课:须在“‘人工智能+X’特色交叉”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提升人工智能跨学科创新能力。
3.实战课:须在“国产大模型应用实战课”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锻炼实践应用能力。
注: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根据自身学科专业和发展需求,自主选学更多课程。
(二)培训证书
培训证书形式为电子证书,分为两类:
第一类为单科证书。学生每完成1门课程学习并达到课程考核要求的,可获得该课程的“人工智能课程修读证书”。
第二类为综合证书。学生完成“通识—交叉—实战”各环节学习并达到要求的,可获得“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证书”。
证书通过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统一发放。
四、激励政策
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获得综合类证书,即“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证书”的学生,如有需要,可向教务部申请认定相关模块的一门通识选修课。
五、工作要求
(一)组织动员。请各二级学院积极组织学生参与本次培训,面向2026届本科毕业生做到全覆盖通知,鼓励其他年级、专业的学生积极参与。并于2026年6月12日前报送《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情况统计表》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二)加强审核。对提交学分认定申请的学生,要做好审核及材料留存。
1.申请学分认定的毕业生,申请材料经所在二级学院审核后,须在2026年5月18日上午12:00前向教务部提交认定申请。为不影响全校毕业证书发放,截止期后不再接受毕业生此项学分认定申请。申请过程中,已完成培训及考核,但因平台原因暂未收到综合类证书的,可以以平台选课记录、学习完成进度、考核合格结果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待获取“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证书”后另行补交。
2.申请学分认定的非毕业生,可在毕业前完成认定申请,申请时须一并提交“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证书”。
六、业务咨询
培训事宜,可联系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培训科成老师,电话:0751-8120769
学分认定申请事宜,可联系教务部学籍科陈老师,电话:0751-8121372
教务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