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韶关市教育局和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发布的《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及相关公告的文件精神,我校受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委托,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第二阶段网上报名受理及现场确认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校受理现场确认的对象及网上报名工作
(一)受理对象及网上报名安排:
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确认点为“韶关学院”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我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均可受理:第一,2016年5月31日以前注册入学,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第二,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第三,由韶关学院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第二、第三类人员申请的任教学科、任教学段须与面试科目、学段一致。已经通过今年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的学生不能参加第二阶段认定。
根据毕业生临近毕业离校的实际情况,为不影响离校前完成确认工作,要求拟参加本校现场确认的申请者必须在6月15日8:30至6月18日17:30完成网上报名工作。报名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portal/home/index)。申请人可在报名前提前完成注册。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审慎填写。在网报时间内,申请者登录并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结合本通知内“相关信息的统一填写要求”,如实认真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注意相片和承诺书电子稿上传后的显示效果,因填写信息不妥当及显示不清晰而影响确认审核结果的,后果自负。
报名前请阅读《广东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http://edu.gd.gov.cn/zwgknew/gsgg/content/post_3901881.html和“附件1:用户手册V1.0(申请人)”的操作说明,以免填错信息影响确认审核。
(二)相关信息的统一填写要求
选择“韶关学院”确认点的申请者进行网上报名时,请注意以下选项的统一填写格式:
1、基本信息:第一类人员,属于2016年5月31日以前注册入学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的申请者的考试类型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第二类人员,国考生的申请者选择“国家统一考试”,是否参加能力测试选择“否”;第三类人员,通过校内考核的申请者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毕业学校名称填写“韶关学院”;所学专业统一按照人才培养方案上的专业名称填写; “工作单位”格式为“韶关学院**学院**级**专业*班”(建议学院名称统一填写简称);职业选择“学生”;专业技术职务选择“无”。个人简历无需要填写实践经历但须填写初中、高中、大学阶段的连续就读经历,有参军经历的也需填写。
2、“确认机构及确认点” 选择:
“认定所在地信息”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
广东省-韶关市-相应资格种类选择-申报学科选择。
认定机构的选择:高中及中职教师资格种类选择“韶关市教育局”,初中及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种类选择“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
“确认地点”选择“韶关学院”。
3、证书的领取方式:选择“邮寄”
二、体检工作
申请人须在韶关当地教育行政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费用自付),不受理自行到其他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材料。体检医院:粤北第二人民医院风度门诊二楼体检办(韶关市风度南路93号)。体检办电话:0751-8897873。
体检时间:6月1日-6月12日(其中3日、4日放假不上班),上午8:00-11:30。需要提前体检的同学请自行与医院体检办联系。
注意:空腹体检!体检前一天切勿喝酒并保障充足睡眠。当天由本人携带从本通知下载的“附件2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所贴相片与提交办证相片一致)及身份证,按照“粤北第二人民医院2022年度教师资格证体检流程”(附件3)指引自行完成体检工作。体检结果自行取回。为方便医院分类整理体检表,要求体检表内的地址统一填写至*学院*专业*班级。为方便认定机构核查,请申请者参加确认时在体格检查表右上角写上自己的网上报名号。
三、材料审核及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地点:申请者均在各二级学院负责今年第一阶段的老师处完成确认工作。
(二)二级学院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6月15日-6月18日。
(三)现场确认材料提交
申请者在二级学院参加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2、 普通话证书
二级乙等以上才合格。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3、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4、无犯罪记录证明
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4、5),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各地级以上市在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统一办理完毕后,由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与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同底。照片不符合证件基本要求的将直接影响确认结果。提交者用铅笔在相片背面注明专业、姓名及网上报名号。
6、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限于系统不能自动比对成功的申请者需要验原件)。
7、填写《教师资格证书邮寄信息统计表》(附件7,邮寄地址要与系统填报的一致)发学院负责人汇总,学院打印《教师资格证书邮寄统计信息表》,并要求申请人员签字确认。
(四)确认工作注意事项
1、所有原件经现场确认审核后退还申请人。
2、各学院完成确认工作后,从系统导出“确认信息表”,依照“附件6”格式分学院分认定资格种类分别整理打印,按照网上报名号顺序排序并依此序对应整理申请者的体检材料和相片。如有其它辅助材料需附在本人体检材料后面。确认信息表经申请者确认无误后,负责老师按要求将整理好的信息表、证书邮寄信息表(电子版+纸质签名确认版)、体检材料及目录清单、贴证相片(分学院分申请资格种类按照报名号顺序用小袋分开包装)于2021年6月19日前提交教育学部钟老师。(办公电话:0751-8880439;地址:行知楼318室,原韶师综合楼)
四、证书领取
认定工作完成后,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统一由韶关市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邮寄信息统计表》中填报地址负责邮寄(邮费自理,货到付款)。请申请者务必收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后,装入个人人事档案以供本人入职注册评定职称核查使用。
本通知其它未尽事宜请参见广东省教育厅、韶关市教育局官网有关文件。
附件1-10: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材料.zip
教育学部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