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韶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的通知》(韶府〔2022〕20号)的文件精神,积极推动社会发展科技协同创新体系建设以及科技支撑乡村振兴,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本次申报的市科技计划项目分为2023年度韶关市社会发展科技协同创新体系建设项目(社会发展与民生领域科技创新)和2023年度韶关市科技支撑乡村振兴项目两部分,具体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项目承担单位需为依法在韶关市境内注册、财务及企业管理机构和制度健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已纳入韶关市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库)并具备相应的科研开发能力和基础,能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条件和资金保障的企、事业单位,科技信用良好,且近一年来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及严重环境违法等行为(或已完成整改)。港澳和省内的高校、科研机构不受注册地限制。
(二)项目申报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
(三)项目申报人需为全职在岗人员,申报时需上传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或聘用合同。
(四)项目承担单位应按《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规程(试行)》(韶科〔2021〕56号)、《韶关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工作规程(试行)》(韶科〔2021〕39号)等文件要求做好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五)项目申报须填写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研究人员科研诚信与伦理承诺书以及资金补足承诺函(可从系统的下载中心里下载模板)。
(六)以学校为牵头单位申报立项的项目,其绩效指标涉及专利和论文的,要求专利申请(授权)单位,论文通讯单位均为“韶关学院”,且论文需标注“由2023年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支持”及项目编号。
(七)2023年度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韶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xm.gdstc.gd.gov.cn/sg,请使用火狐浏览器,首次访问请删除浏览器缓存)。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人员不得进行申报:
1.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人员有市级及以上社会发展与农业农村科技领域科技计划项目3项(含)在研或1项(含)以上逾期未结题验收的。
2.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在学校或上级部门专项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一经发现,除取消该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所有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外,还将纳入科技信用记录。
4.项目主要内容已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立项的。
5.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6.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三、申报流程
(一)注册。项目申报人需登陆韶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xm.gdstc.gd.gov.cn/sg)自行注册个人账户,我校的上级科技主管单位是浈江区科技局。注册后项目申报人还需完善个人信息并与单位账户(韶关学院)关联详见系统操作手册(附件2)。如已注册的老师,可继续使用原账户。
(二)申报。项目申报人按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并严格按照以下时间节点提交有关申报材料,逾期无法受理。
1、6月11日前项目申报人需在韶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提交项目申请,有关二级单位须统一报送本单位申报项目的《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研究人员科研诚信与伦理承诺书》、《资金补足承诺函》(均使用系统模板填报)和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一份)至崇德楼51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gxykjc@sgu.edu.cn)和。科技部统一办理相关函件的学校印章使用申请,过期提交的需自行办理。
2、6月14日前相关学院指派专人到崇德楼517室统一取回本单位盖章的《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研究人员科研诚信与伦理承诺书》和《资金补足承诺函》,并通知项目申报人在韶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补充上传该项目的《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研究人员科研诚信与伦理承诺书》《资金补足承诺函》的盖章扫描件,网上在线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15日17:00。
3、6月26日17:00时前下载打印韶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中相关业务部门审核通过的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一式六份,由所在二级单位统一报送崇德楼517室,学校科技部统一办理后续盖章。
(三)资格审查和项目评审。市科技局社农科对申报的项目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由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或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予以立项并下达项目资金。
四、申报材料
(一)《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需在韶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填报并提交后,当系统显示待受理纸质材料时可下载并打印;
(二)项目可行性报告;
(三)附件材料:
1.申报单位及参与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组织机构证),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等;
2.申 报 单 位 信 用 报 告 ( 信 用 中 国 网 址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3.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及缴税情况证明;
4.项目组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或技术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
5.项目组成员近3个月社保证明(入职不满3个月的成员需单位提供相关说明并提供入职至今的社保证明,最少1个月);
6.申报指南中所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7.资金补足承诺书(可从系统下载模板);
8.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研究人员科研诚信与伦理承诺书(可从系统下载模板);
注:1.上述材料均需在项目申报时上传至韶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的附件材料中。打印纸质材料时,上述材料如非原件,应在复印件上加盖申报单位(或申报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公章。纸质材料请附上目录,并按以上顺序用A4纸打(复)印并装订成册,一式六份,并请在书脊注明2023年度+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
2.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提供附件材料,无关材料不予评审。
五、联系方式
(一)韶关市科学技术局:廖誉超0751-8775665,邮箱:snsk8775665@163.com
地址:韶关市新华北路32号市科学技术局303室。
(二)浈江区科技局:何盛安,0751-8313828
(三)学校业务部门:李亚亚0751-8120201,邮箱:sgxykjc@sgu.edu.cn
(四)韶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系统咨询:0751-8610771,113442921(QQ群)
附件.zip
1.2023年度韶关市社会发展科技协同创新体系建设项目和科技支撑乡村振兴项目申报指南
2.市县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操作手册(申报人、单位)
3.项目推荐汇总表
科学技术部
2023年5月16日
上一条:关于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拟推荐上报名单的公示
下一条:成果转化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