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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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


发布日期:2024-05-08 作者: 来源: 点击:

科学技术部(研究生部)是学校负责学科建设、科研管理以及研究生教育管理的职能部门。统筹学校科学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学科与科研平台(基地)建设管理、研究生教育管理等工作。主要职能如下:

(一)科学技术部

1.制订实施学校科研发展规划、科研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科研工作方面的计划和总结等工作。

2.负责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会科学类纵向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协调、监督、检查、验收、管理等工作;加强纵向课题财政资金、科研经费管理,确保资金规范合理使用。

3.负责科技合同的审查和签约工作。

4.负责科研业绩成果登记、科技成果培育转化、知识产权保护、科研奖励申报等工作。

5.负责学科、科研平台与基地、科研团队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

6.负责学校科技/社科信息统计相关工作。

7.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科学技术协会、科技伦理委员会相关工作。

8.负责学校学术交流规范性管理工作。

9.负责华南教育历史研学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

10.负责相关科研档案的管理及归档工作。

11.负责本部门的廉政建设、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安全、机要保密和综合治理工作。

12.推进本部门各项工作改革创新。

13.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研究生部(挂靠)

1.负责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以及相关管理制度文件的制定。

2.负责研究生招生和就业工作。

3.负责研究生培养与质量评估工作。

4.负责研究生学位管理工作。

5.负责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建设、评估及管理等相关工作。

6.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学风建设以及日常事务管理等工作。

7.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