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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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20年韶关学院校级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类)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07    作者:     来源:     点击:

学校有关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根据《韶关学院纵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韶学院[2022]197号)要求,现开展2018-2020年韶关学院校级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类)结题验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项验收清理范围

1、部分2018年及2019年韶关学院校级科研项目延期项目:该类项目已延期1次不能再延期,验收清单详见附件1。

2、2019年度韶关学院校级科研项目重点项目(自然科学类)及2020年度韶关学院校级科研项目一般项目(自然科学类):该类项目至多可延期1次,合同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验收清单详见附件1。

3、2020年度校级重点项目:因未到合同截止时间,根据项目研究实际可申请提前结项,如若按期结项本次则不需提交任何结题材料。

二、结题验收要求

1、结项项目负责人需填写《韶关学院科研项目结项书》(附件2,一式两份)并提供相关科研成果。

2、申请延期的项目负责人需填写《韶关学院校级科研项目延期申请书》(附件3,一式两份)附阶段性成果。

3、已延期但仍不能结项的项目负责人需填写《韶关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终止申请书》(附件4,一式一份)。

4、所提供结项科研成果必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由项目负责人在研究期内获得;项目成果必须注明项目资助来源及项目编号,且韶关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

三、结题验收方式与流程

1、结题验收方式:使用韶关学院科研系统网上申请结题验收。

2、科研系统提交项目结题验收或项目变更材料:

(1)请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4月28日前在校园网主页用个人工号登陆“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在“应用订阅”一栏找到“科研系统”(首次进入需点击“+”进入“应用中心”找到科研系统),点击进入选择“科研项目”菜单,完善个人到期应结题的校级项目信息。

(2)点击个人待结题校级项目中的“办理业务”,选择“结项”或“变更”进行校级项目的结题或延期、终止。

(3)如果项目申请结题,请点击进入“结项”,填写上传结题申请书及科研成果材料等佐证,完成后点击提交;

(4)如果项目申请延期或终止,请点击进入“变更”,按照系统提示填写信息并上传有关成果佐证,完成后点击提交。

(5)在“科研系统”上传的相关科研成果等佐证材料需扫描合成为一个PDF文件,含封面和目录,成果封面必须注明项目名称、立项编号、成果名称及成果形式,论包括:封面、目录页、以及论文全部内容。

四、材料报送

1、具体要求

(1)申请结项验收纸质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按封面、目录、《韶关学院科研项目结项书》、成果复印件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最终成果纸质材料需与“科研系统”中上传的材料一致对应,即需有封面和目录,成果封面必须注明项目名称、立项编号、成果名称及成果形式,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页、以及论文全部内容。2023年5月5日前按要求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送至学校科技处项目与平台管理科(崇德楼517室),不接受个人报送。

五、联系方式

1、学校联系人:张艺、李亚亚 ,联系电话:8120201, 电子邮箱:sgxykjc@sgu.edu.cn

2、科研系统技术人员:陈老师,18336376652

附件1.2018-2020年韶关学院自然科学类校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清单.xls

附件2.韶关学院科研项目结项书.doc

附件3.韶关学院校级科研项目延期申请书.doc

附件4.韶关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终止申请书.doc

科学技术处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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