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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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02    作者:     来源:     点击:

学校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根据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通知和我校前期工作安排,我校各类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需于3月7日上午8点前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完成在线申报,提交项目申报书初稿,请项目申请人及有关二级单位在项目申报及审核时注意以下事项,具体如下:

一、申请人需注意事项

1.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应符合《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中关于申请人条件的要求、遵守限项规定和科研诚信须知、以及项目指南中各部分类型项目对申请人条件的特殊要求。

2.不具备高级职称且无博士学位的申请人申报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须在系统上传两份与本人研究领域相同的高级职业技术职务(职称)科学技术人员的推荐信(务必使用系统模板),推荐人需亲笔签名。

3.我校在职攻读研究生且拟申报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须在系统上传导师亲笔签字的同意函(务必使用系统模板),说明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如导师为推荐人,则需分别撰写推荐信和同意函。

4.我校教师如与外单位科学技术人员合作申报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请签订联合申报项目协议书,并填写项目经费分预算(如不外拨资金的可以不签订协议)。

5.项目组成员中如有境外人员,需提供“境外参与人员知情同意函”。

6.涉及动物伦理的科研项目,申请人应当按照《韶关学院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章程》(韶学院〔2020〕282号)的有关要求提交伦理审查材料(附件1-3),纸质材料由所在单位统一于3月9日交至科技处项目与平台管理科(行政楼517室),电子版同步发至邮箱(sgxykjc@sgu.edu.cn)。

二、二级单位

1、请各二级单位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充分挖掘申报潜力,提升项目申报数量;采取主动措施、多种形式发挥各团队专家的作用来把关项目申请质量。

2、请各二级单位安排专人按照《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要求做好形式审查工作,并报送本单位《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见附件),《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需申请人本人亲笔签名,学院审核,双面打印装订后于2022年3月9日前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报送至科技处项目与平台管理科(行政楼517室)。

三、咨询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艺

联系方式:8120201(电话)sgxykjc@sgu.edu.cn(邮箱)

附件:韶关学院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

科学技术处

2022年3月2日

上一条:关于推荐我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韶关市科技支撑乡村振兴项目(农村科技特派员驻镇帮镇扶村行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