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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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08    作者:     来源:     点击:

学校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2〕12号)的精神和要求,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以下简称“教育部科技奖”)申报工作现已启动,请积极动员和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

1.单位提名

我校的申报项目可由广东省教育厅提名。

2.专家或组织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3人联合提名1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双一流”建设高校校长、教育部科技委各学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管辖的有关学会(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力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地质学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中国化工学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材料研究学会、中国动力工程学会、中国电子学会、中国通信学会、中国自动化学会、中国农学会、中华医学会)可提名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专家或组织提名前请于4月15日前向教育部提出申请(详情见附件1)。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详情见附件2),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2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三、提名程序

(一)申报方式

请拟申报的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4月13日前将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奖励类别、项目主持人姓名、手机号)发送至sgxykjc@sgu.edu.cn,成果科将及时分配系统填报所需的提名号和校验码。

(二)提名书填写

1.提名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于2022年4月15日起凭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填报,首次登录请修改提名号的密码,否则不能再次登录,该系统只在每天的8:00-18:00开放,其它时间关闭。

2.请各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上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提名书内容,按要求上传附件证明材料,各项目负责人可于提交后,查看生成PDF文件和附件是否有误,如需修改,可直接取消提交。

3.请各项目负责人于4月30日前在系统提交初稿,5月9日前将《公示表》电子版发送至sgxykjc@sgu.edu.cn,由成果科统一进行校内公示。后续申报具体事项将根据提名单位广东省教育厅的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严老师(崇德楼516办公室)

电话:0751-8120096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pdf

附件2: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3: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只发电子版).doc

附件4:回避专家申请表.doc

附件5:公示表.rar

科学技术处

2022年4月8日

上一条:关于办理历年来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结转手续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高校专利开放许可实务》线上培训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