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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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韶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党史特别委托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2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2023年度韶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党史特别委托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为进一步推动形成全社会开展党史研究的浓厚氛围,提高党史服务大局的能力,发挥党史“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作用,坚持开展韶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党史特别委托项目)工作。课题研究主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正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论述精神内涵;围绕韶关党组织发展的历程,进一步总结和反映韶关党组织带领全市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成就、规律和经验;围绕韶关丰富的红色历史文化资源,进一步做好挖掘工作,彰显韶关文化底蕴。

二、申报要求

1.一个项目只能确定一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能够承担该项目的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的指导职责。

2.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选题详见附件),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本次其他项目的申报。申报人需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具有与招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根据项目内容选择申报,不得随意更改题目。

3.最终成果形式。包括调研报告、专著等。其中:调研报告要求全文2万字以上,专著要求全文20万字以上。

4.调研报告项目完成时间为2024年5月1日;专著项目完成时间为2025年5月1日。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交成果的,视为自动撤项。

三、项目资助经费

调研报告每个项目资助经费2.5万元,专著每个项目资助经费8万元,由中共韶关市委党史研究室分两期划拨给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

四、我校申报工作安排

1.我校申请人应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及科研诚信要求,认真阅读本通知及附件中有关管理文件,使用本通知附件中的有关申报材料,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用已立项的相同、相近或雷同的题目或内容进行申报,不得用已申报但未公布立项结果的项目进行申报,不得用已获得立项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本项目。提前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以便所在单位开展资格及形式审查。

《2023年度韶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党史特别委托项目)选题》《2023年度韶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党史特别委托项目申请书》《韶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申报汇总表》等申报材料应详见附件。

2.我校各申报单位负责人要严把政治关、意识形态关、质量关、形式关,全面落实《广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要求,避免有悖学术道德规范及科研诚信行为的发生。

9月6日上午11时前,各有关单位应将本单位《申请书》《论证活页》各一式八份(均是A4纸双面打印),《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所在单位领导审核后手写签名并加盖公章),以及以上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报科学技术部唐苏捷老师。逾期不予受理,科学技术部不受理个人申报业务。

3.我校将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开展资格审查、评选、报送等申报事项。

4.我校联系人:唐老师、张老师(崇德楼601办公室);联系电话:0751-8121960。

附件.zip

科学技术部

2023年7月25日

上一条:关于转发《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广东研究院关于启动 2024年度咨询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