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常规项目申报工作已经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24年度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落实《广东省“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1310”具体部署,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为广东在奋进新征程、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
二、研究重点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4年度常规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研究阐释,聚焦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作出的重要指示、赋予的重要任务、提出的重要要求,围绕落实省委“1310”部署的决策需求以及广东特色优长学科建设的现实需要等开展深入研究。基础研究类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前沿动态,聚焦事关党、国家和广东省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问题,努力推出具有主体性、原创性和较高学术思想价值的理论成果。应用研究类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围绕省委提出“锚定一个目标,激活三大动力,奋力实现十大新突破”的“1310”部署,聚焦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明晰广东所处历史方位,突出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构建更具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教育强省科技创新强省人才强省建设、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推进海洋强省建设、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文化强省建设、抓好民生社会事业、推进法治广东平安广东建设等重大现实问题展开研究,积极探索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路径,为广东奋力在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提供智力支持。
三、项目类别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4年度项目申报不设具体的课题指南,由项目申请者自主申报。本次申报的项目类别包括: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岭南文化项目、后期资助项目。
(一)一般项目资助有助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的基础研究,以及有助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的应用研究。
(二)青年项目的申请者年龄不得超过35岁(1988年8月3日(含)之后出生)。
(三)岭南文化项目的选题必须是独具地方特色、在省内外影响较大的历史文化课题。
(四)后期资助项目资助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领域中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科研成果,主要包括完成80%以上的中文书稿或完成50%以上的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内容应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并达到本学科领域的先进水平。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近五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北大版、南大版核心期刊或SSCI、SCI、EI等收录期刊发表过相关论文。以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0年8月3日(含)之前),并在原论文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字数30%以上,并附论文修改说明。
四、学科分类
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分24个学科组接受申报,具体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人类学(含民族学、宗教学)、中国历史、世界历史、中国文学、外国文学、中国语言学、外国语言学、新闻学传播学、图书馆情报及文献学、体育学、管理学、港澳台·特区问题研究、华侨华人国际问题研究、艺术学、教育学、心理学。涉及交叉学科的,由申请者选定一个主学科进行申报。
岭南文化项目作为独立项目类别接受申报,不划分学科组。
五、立项规模
拟立项总数572项,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岭南文化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具体拟立项数根据申报数量和质量确定,一般项目、岭南文化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资助3万元,青年项目资助2万元。
六、成果形式
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岭南文化项目的成果形式包括专著、研究报告、论文。每个项目可单独选定其中一种或同时选定两种成果形式。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形式包括学术专著、译著、资料汇编、工具书。
七、负责人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类别项目。每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
(二)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申报或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本年度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其他类别的项目。
(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在研的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3年8月3日之后),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五年内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时间截止至2023年8月3日),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四)项目负责人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则一律按撤项处理。
八、申报系统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通过“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网址:www.gdppssp.com.cn)“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并按要求上传申报材料。操作方法及要求见系统通知栏《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操作说明》。
九、特别提示
我校各申报单位应对照《申报通知》要求进行认真审核,做好今年的资格审查工作。2024年度常规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省社科规划办将视情况对本次出现违规申报的单位进行通报。
2024年度学科共建项目立项将从申报常规项目和研究专项但未能最终立项的名单中产生,经所在单位同意,省社科规划专项小组汇总报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印发立项名单,资助经费由所在单位解决。我校学科共建项目立项经费由学校与项目负责人各承担项目经费的50%。
十、我校申报安排
(一)申请人应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及科研诚信要求,不得以相同或相近的已立项项目进行重复申报,不得以相同或相近的项目进行多部门同时申报。应明确征得项目组成员同意,告知本通知有关要求,不得虚构同行推荐专家意见(同行推荐专家签名须专家本人手写签名)。应认真阅读本通知、《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广东省省级财政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办法》、《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操作说明》及有关文件(详见附件),仔细阅读申报材料中的各项填报规定,特别应注意《申请书》《论证活页》中各类提示、注意等说明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将申请书打印出来反复修改完善,提前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以便所在单位开展资格及形式审查。
(二)各申报单位负责人及申报人要严把政治关、意识形态关、质量关、形式关,全面落实《广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要求,避免有悖学术道德规范及科研诚信行为的发生。
(三)网络申报安排。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9月5日申报系统受理项目申报业务。申请人应登录“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www.gdppssp.com.cn)-“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申报按要求上传申报材料。操作方法及要求详见申报系统通知栏中的《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操作说明》。申报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应在工作日或值班日工作时间内联系科学技术部曾士晋老师解决,切勿直接给上级管理部门及申报系统技术支持专家打电话。
2023年8月25日前,已有帐号但忘记账号密码并不能通过邮箱等信息找回密码的,应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给学校企业微信科学技术部曾士晋老师留言备注;无账号者,应提前注册账号,等待审核(以上事项一个工作日左右可解决)。逾期将不再受理。
2023年9月6日11时前,我校申报人应在申报系统中正式提交最终版申报材料接受形式审查。逾期将不再受理。
各有关申报单位应于9月6日15时前,将电子表格版的《项目申报一览表》(详见附件)及其扫描版(须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通过企业微信发至科学技术部曾士晋老师,以确认申报人申报资格。
(四)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安排。请各申报单位应于2023年9月12日上午11时前按以下要求集中报送有关申报材料。
1、申请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提交申请书7份,项目论证活页7份。申请书和活页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活页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报者姓名、单位等背景信息。
2、申请岭南文化项目,提交申请书一式3份,项目论证活页8份。申请书和活页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活页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报者姓名、单位等背景信息。
3、申请后期资助项目,提交申请书一式3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果简介(活页)8份以及装订成册的成果打印稿3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活页、成果打印稿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请者姓名、单位等背景信息。此外,须提交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北大版、南大版核心期刊或SSCI、SCI、EI等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的复印件2份。中文论文提供期刊首页及目录复印件,英文论文提供图书馆盖章的收录证明。
4、《项目申报一览表》1份,须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
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如出现项目申报通知中不允许存在的情况(例如,重复申报已立项项目,多头同一时段申报相同课题,未征得同意私列课题组成员,既当负责人又当参与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课题申报超过2项,论证活页透露申报人、课题组成员、申报单位信息,论证活页字数超过规定要求等等,详见各专项通知要求并注意申报表格中的各类提示信息),学校将根据上级规定直接取消申报资格,并进行通报。
(五)科学技术部不受理个人申报业务,将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开展资格审查、评选推荐等工作。联系人:曾老师、张老师(崇德楼601办公室);联系电话:0751-8121960。
附件.zip
科学技术部
2023年8月4日
上一条:关于参与申报2022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项目的公示
下一条:成果转让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