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202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根据上级工作安排,现将我校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我校有意申报的教师请详细研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
二、我校申报工作安排
1.我校申请人应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及科研诚信要求,认真阅读本通知及附件中有关管理文件,使用本通知附件中的有关申报材料,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用已立项的相同、相近或雷同的题目或内容进行申报,不得用已申报但未公布立项结果的项目进行申报,不得用已获得立项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本项目。提前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以便所在单位开展资格及形式审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校内评审用《申请书》、《202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等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2.我校各申报单位负责人要严把政治关、意识形态关、质量关、形式关,全面落实《广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http://www.sgu.edu.cn/d94046.html)等文件精神要求,避免有悖学术道德规范及科研诚信行为的发生。
6月16日下午16点前,各有关单位应将本单位《申请书》《书稿》《申报一览表》(详见附件)的电子版,以及所在单位领导审核手写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扫描版《申报一览表》等申报材料,通过企业微信发给科学技术部唐苏捷老师,逾期不予受理。科学技术部不受理个人申报业务。
3.我校限申报1项。将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开展资格审查,组织有关专家评选。
4.我校联系人:唐老师、张老师(崇德楼601办公室);联系电话:0751-8121960。
附件.zip
科学技术部
2023年6月13日
上一条: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拟推荐项目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2年度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