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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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度“潮州文化研究专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03    作者:     来源:     点击:

校内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度“潮州文化研究专项”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原则

“潮州文化研究专项”是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一种类型,由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与暨南大学联合设立,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负责立项,暨南大学潮州文化研究院负责资助并协助做好中后期管理。

1.“潮州文化研究专项”旨在发掘潮州文化价值,激活潮州文化生命力,推动新时代潮州文化的系统研究和国际传播。

2.“潮州文化研究专项”原则上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和程序进行评审和管理。

3.“潮州文化研究专项”由相关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组织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格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在广东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从事潮州文化研究或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学术造诣和丰富科研经验的在职人员,具有与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2.申报人根据项目内容选择申报,申报课题不能与已立项的国家级、省部级项目相同或相似。

3.一个项目只能确定一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该项目的实质性研究工作。

4.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每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

5.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在研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五年内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截止至2023年6月25日),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次项目。

(二)研究方向

题目可自拟,研究方向参考如下:

1.广东省委“1310”部署与潮州文化传承传播研究;

2.潮州文化海外传承传播对策研究;

3.潮汕地方文献的整理与数字化研究;

4.潮州文化国际传播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研究;

5.潮人优秀群体(潮商、潮儒、潮匠等)研究;

6.潮汕非遗文化品牌与地方经济文化建设研究;

7.潮汕文化创意产业调查及研究;

8.海外潮汕方言研究;

9.海外潮人作家作品研究。

(三)成果形式及完成时间

“潮州文化研究专项”必须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最终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论文和专著三类。研究报告不少于3万字;论文需公开发表不少于3篇(含3篇),其中,重点项目至少在CSSCI刊物发表2篇,一般项目至少在CSSCI刊物发表1篇;专著书稿不少于15万字。

项目完成时间自立项通知书下发之日算起,应用类研究项目完成时间为2年,基础类研究项目完成时间为3年。

(四)项目类型及资助额度

本年度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拟立项18项。

1.重点项目3项,每项8万;

2.一般项目15项,每项3万。

项目资助经费由暨南大学潮州文化研究院拨付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

(五)网络申报

项目申报人应登录“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 https://www.gdppssp.com.cn/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 )下载并填写《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潮州文化研究专项申请书》及有关申报材料。我校申请人应于7月16日中午12:00前完成网络申报工作。

三、项目评审

项目评审由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负责组织,潮州文化研究院参与评审过程,择优立项。评审结果经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通过“广东社科规划”网站发布。

四、项目管理

获准立项的项目,由暨南大学潮州文化研究院在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的指导下,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中期管理和鉴定结项。

五、特别提示

1.“潮州文化研究专项”结项鉴定采用集中评审的方式进行,每年下半年组织一次。

2.项目完成时间不超过3年。对于超过3年未完成的项目将在立项后第4年由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统一清理。

六、我校申报工作安排

1.我校申请人应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及科研诚信要求,认真阅读本通知及附件中有关管理文件,使用本通知附件中的有关申报材料,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用已立项的相同、相近或雷同的题目或内容进行申报,不得用已申报但未公布立项结果的项目进行申报,不得用已获得立项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本项目。提前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以便所在单位开展资格及形式审查。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广东省省级财政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办法》应详见附件。《申请书》等申报材料应登录“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 https://www.gdppssp.com.cn/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 )下载。

2.我校各申报单位负责人要严把政治关、意识形态关、质量关、形式关,全面落实《广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http://www.sgu.edu.cn/d94046.html)等文件精神要求,避免有悖学术道德规范及科研诚信行为的发生。

7月15日下午12点前,各有关单位应将本单位审核通过的电子版《申请书》《活页》以及审核领导签字盖章的扫描版《项目申报一览表》(详见附件),通过企业微信发给科学技术部张金城,逾期不予受理,无须报送纸质版材料。科学技术部不受理个人申报业务。

3.我校将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开展资格审查、遴选、评选、推荐等工作。7月16日12时前,科学技术部将单独通知符合要求的申请人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申请书》《活页》各一式7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以及报送时间和地点。申请人应务必注意申报材料中的各种提示语要求,勿遗漏纸质版申报材料中的各种手写签名。

我校申请人应于7月16日中午12:00前完成网络申报工作。应先完成网络申报工作,再下载定稿申请材料,然后按要求打印纸质版申报材料,确保纸质版同系统申报的电子版版本号完全一致。

4.我校联系人:张老师(崇德楼601办公室);联系电话:0751-8121960。

附件.zip

科学技术部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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