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有关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清理及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科函[2017]22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18-2020年度教育厅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类)的结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项范围
截至目前,广东省教育厅2018-2020年度部分科研项目建设期已满,达到结项时间,需参加本次结项,具体清单见附件1。
1.2018年度(2019年下文)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已申请延期但尚未结题的所有项目(含特色创新类、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该批项目不再接受延期申请。
2.2019年度(2020年下文)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含重点项目、青年创新人才类、特色创新类项目)。其中重点项目建设期已满,若达不到结项条件,可申请延期1次(约0.5-1年);已申请延期青年创新人才类、特色创新类项目不再接受延期申请。
3.2020年度(2020年下文)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含青年创新人才类、特色创新类项目、新冠疫情防控专项)建设期已满,可参与本次结项,若达不到结项条件,可申请延期1次(约0.5-1年)。2020年度部分团队项目、重点领域专项项目尚未满建设期,不在本批结项项目之列。
二、验收材料
(一)广东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重点)项目(含基础研究及应用研究重点项目/重点领域专项)
1.验收申请函。
2.验收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及任务书、验收报告、项目成果材料(项目成果、奖励、论文等相关材料)、经费审计报告(含财务明细账)、其它佐证材料等。
验收申请函和结题验收报告见附件2。
(二)广东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特色创新、青年创新人才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项目
验收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及任务书、结项审批表、项目成果材料(项目成果、奖励、论文等相关材料)、财务明细账、其它佐证材料等。
结项审批表见附件3。
三、材料报送要求
1.请各单位认真组织项目主持人填写验收材料,纸质版材料需提交2份,其中一份需由二级学院相关负责人在“学校科研主管部门审核意见”一栏审核签字,盖二级学院公章后提交,另一份不需要签名和加盖公章。
2.作为最终成果的论文在公开发表时必须注明“广东省教育厅×××资助”字样。论文复印件(扫描打印)包括:期刊封面封底、目录页、论文全文。
3.材料装订顺序:
申请结题验收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或原版扫描打印,请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验收材料封面(验收报告或审批表首页可作整个验收材料封面);
(2)目录(根据提交的验收材料自编目录);
(3)验收申请函(重点项目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签名,验收时间统一填写2023年9月);
(4)项目申请书及任务书(若没有任务书可不提供);
(5)验收报告(重点项目)或结项审批表(特色和青年类项目);
(6)成果原版扫描打印材料;
(7)经费审计报告(含财务明细账,重点项目需提供),特色创新、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仅需提供加盖计划财务处公章的财务明细账;
(8)其它佐证材料。
4.电子版材料:电子版结项材料必须和纸质版材料一一对应,没有电子版的材料需要全部原版扫描合并到一个word文件或制成PDF文件,盖章页需盖章扫描后插入,所有材料需保证清晰度。
5.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
(1)结题项目纸质版材料一式2份,于2023年9月6日17:00前交至科学技术部(行政楼517室);
(2)对于符合申请延期的项目,如项目不能结项,请填写《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4),在项目依托单位意见一栏需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科学技术部(一式一份);
(3)各二级学院填写《2018-2020年度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项汇总表》(附件5),加盖部门公章后一并报送科学技术部。
(4)所有材料(含项目结项材料、变更申请表、结项汇总表)纸质版由二级学院(单位)统一报送,电子版(必须与纸质版一一对应)统一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个人结项材料命名为“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项+项目负责人姓名;学院打包材料命名为“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项+学院名称”。
四、相关说明
请各有关单位要对项目结项材料严把政治关、质量关、形式关、科研诚信关,全面落实《广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粤科规范字[2020]2号,附件6)等文件精神要求,避免有违学术道德规范及科研诚信行为的发生。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亚亚,联系电话:0751-8120201;电子邮箱:sgxyxm@sgu.edu.cn。
附件1-6.rar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2018-2020年度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类)韶关学院结项清单
2.广东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结题验收申请函及报告书
3.广东省普通高校自然科学特色创新类和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结项审批表
4.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5.2018-2020年度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项汇总表
6.广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粤科规范字[2020]2号)
科学技术部
2023年7月4日
上一条:关于2022年度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申报项目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征集2023年岭南学术论坛“岭南华侨文脉的传承、创新与发展”专题论文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