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度学科共建项目申报通知》(粤社科规专通[2023]34号)要求,学校组织专家对符合申报通知要求的项目进行评选,经职能部门复核研究,现对拟推荐上报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4日至16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写明本人姓名、工作单位、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期的异议,将不予受理。联系人:张老师,办公电话:0751-8121960。
我校拟推荐上报项目的申请人应切实遵守科研诚信要求,切实维护学校科研管理信誉,在上级未正式公布立项名单前,不得再以相同、相近或雷同的题目或内容申报其他类别项目。
拟推荐上报名单
科学技术部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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