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有关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础研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若干意见》(粤府〔2018〕77号)等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基础研究对科技创新的源头供给和引领作用,深化“放管服”改革,鼓励原创探索,鼓励港澳参与,强化对基础科研人才尤其是杰出青年科技人才持续、稳定支持,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根据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管理等有关规定,现启动2025年度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杰出青年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受理项目类型
本次受理的项目包括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杰出青年项目。
(一)面上项目。支持从事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在自然科学领域内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杰出青年项目。支持在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一定成绩的优秀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快速成长,培育一批有望进入国家和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
各类型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2。
二、申报要求和说明
(一)申报限制要求
项目仅面向我校全职在岗人员申报,每位申请人限申请1项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报:
1.申请人在研主持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数达到3项(含)以上或逾期一年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达到1项(含)以上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申请人申请和在研主持的省基金项目(含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联合基金项目)累计达到2项(含)以上的;
3.申请人2024年已将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申报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的;
4.因发生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被取消其作为申报主体承担和参与省级科技计划任务资格的。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杰出青年项目所需其他条件详见相应的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2)。
(二)科研诚信和伦理要求
1.项目应当由申请人本人申请,严禁冒名申请,严禁编造虚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对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对所有参与者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系统签订申请人科研诚信承诺函(无须上传纸质承诺函)。
2.申请人应按照指南及申报要求填写申请书,如实填写相关研究基础和研究内容等,严禁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严禁违反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3.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等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提供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以在附件中上传的审查意见等证明材料为准)。
4.申请人不得在同一年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请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的项目重复提出申请;不得将同一研究内容向不同资助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其他途径资助的,须在项目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所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5.申请人应科学、合理填写项目内容,不得虚构和夸大。项目一经立项,申报填写的任务、目标、研究成果指标等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任务书对应内容,原则上不予修改调整。
6.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或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7.申请人违反科研诚信承诺,存在失信行为的,将按照《广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及省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经费管理要求
1.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使用均试行“负面清单+包干制”改革,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粤科规范字〔2022〕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2.根据省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管理要求,我校所有包干制项目按《韶关学院科研经费使用“包干制”管理办法(试行)(韶学院〔2022〕92号)管理,并按要求向省基金委完成制度备案。
3.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应按照《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办法(2023年修订)》(粤财规〔2023〕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跨境港澳的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可按照港澳科研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四)依托单位职责1.依托单位应认真履行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项目及经费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省基金项目执行、验收等管理,项目执行及验收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申报数调整的重要依据。在 2023 年省基金项目验收中有不通过的,相应调减依托单位面上项目申报数,每不通过 1 项相应减少 1 项。
2.各二级单位应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申请。
3.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等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
(五)合作研究要求
1.除牵头依托单位外,项目参与单位一般不超过2个。其中,杰出青年项目不列参与单位。
2.牵头依托单位和项目参与单位应当在申请书提交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下同),明确资金分配、成果归属等情况。合作研究协议需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项目牵头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或资源整合能力,原则上分配省级财政资金最大份额。
3.项目主要参与者中如含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境内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项目参与单位,应在申请书填写项目参与单位信息;境外人员(非港澳人员)一般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且须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可在系统中下载模板)的电子扫描文档;港澳人员可以个人身份或以合作研究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三、申报方式
(一)项目须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实施网上申报。
(二)项目申报前,申请人(全职在岗,以下相同)需确认有无“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个人登录系统账号。如尚未注册,请将个人姓名、电子邮箱(登陆账号)等信息汇总至所在学院(部门),由所在学院(部门)指派专人于2024年6月20日前将本单位需注册“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账号的教师信息表(附件3)发送至学校科学技术部邮箱(sgxykjc@sgu.edu.cn),不接受个人报送材料;如已注册的老师,可继续使用原账户。
(三)申请人须按照网上平台要求填写项目有关信息,上传必要的支撑附件材料,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按流程提交。项目的执行起始时间统一填写2025年1月1日,终止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要求填写。
(四)在校内开展伦理实验的项目,项目申请时需提供“韶关学院科技伦理审查证明(含实验动物伦理和医学伦理)”;依据《韶关学院科技伦理委员会章程(试行)》(韶院〔2024〕1号)有关规定,伦理审查需由项目申请人在企业微信→事务申办→新建→用印审批登记表→科技伦理委员会用章处按要求上传申请表等材料→科技伦理委员审核→学校科技部出具证明;所上传的附件材料需是二级单位的签字盖章扫描件(附件5)。
(五)根据本次申报指南要求,如有参与单位,双方需签订联合申报协议,项目负责人在企业微信→事务申办→流程管理→新建→用印审批登记表→纵向科研项目申请协议用印审批(仅限项目申报使用)申办。
(六)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均采用无纸化申请,申请项目时,只需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其中“伦理证明”及“联合申报协议”需在线提交盖章扫描件,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等材料。
四、校内遴选推荐工作安排
(一)限项类项目申报
根据申请指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实行单位限额申报,省基金委依据2022-2024年度我校获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资助、结题验收等各类情况分配2025年面上项目的名额。此外为支持数理等重点基础学科发展,数理学科分类项下申报面上项目不限项,不占单位申报名额,校内遴选推荐工作具体如下:
1.网上申报:2024年6月17日--2024年7月3日
申请人(不含数理学科)须在省阳光平台完整填报并提交申请书,申请人所在单位需报送本单位申报汇总表(附件4),签章纸版送崇德楼517室;电子版发送至科技部邮箱sgxykjc@sgu.edu.cn),逾期无法参与校内遴选。
2.校内形式审查:2024年7月4日--2024年7月8日
申请人自查是否符合申报要求,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个人学历、职称等信息均准确无误;申请书内容真实,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存在用已立项项目重复申报、以相同相近题目(或内容)同一时间段多头(或不同申请人)申报,如若有类似或其他科研不诚信的情况,不予推荐参加评审遴选。
3.校内遴选及公示:2024年7月9日--2024年7月20日
4.推荐申报项目网上提交:2024年7月21日--2024年7月23日
5.校内审核:2024年7月24日--2024年7月25日
请有关单位及项目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申报要求及学校面上项目(限额学科)的校内申报工作安排及流程。
(二)不限项类项目申报
数理学科类面上项目和杰出青年项目无申报数量限制,符合申请条件的均可申报:
1.网上申报:2024年6月17日--2024年7月18日
2.学校形式审查及审核推荐:2024年7月19日——2024年7月23日
五、联系方式
(一)指南业务咨询电话:
李智英、王 倩,020-87583596、87567870
(二)申报业务咨询电话:
陈佳思、周晓燕,020-87567835、87567807
(三)网络申报技术支持电话:020-83163338
(四)学校科学技术部: 0751-8120201;自科类科研项目工作群(企业微信群)
附件:1-6.zip
1.面上项目申报指南
2.杰出青年项目申报指南
3.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账号注册信息统计表
4.2025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申报表(限额类)
5.韶关学院科技伦理委员会审查程序
6.省基金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引
科学技术部
2024年6月17日
上一条:关于转发组织参加2024年全国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