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韶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法治专题特别委托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2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2024年度韶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法治专题特别委托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为进一步推动形成全社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浓厚氛围,统筹整合研究力量和资源,积极推出高质量研究成果,组织开展韶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法治专题特别委托项目)工作。主要围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研究阐释工作,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原创性贡献,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理化阐释、学术化表达、体系化构建,不断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规律性认识,强化理论支撑,着力在法治轨道上解决韶关改革开放发展重点和难点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实现新时代赋予韶关的使命任务,扎实推进现代化的韶关实践贡献法治力量。

二、申报要求

1.一个项目只能确定一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能够承担该项目的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的指导职责。

2.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选题》详见附件),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成员参与本次其他项目的申报。申报人须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具有与招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根据项目内容选择申报,不得随意更改题目。

3.最终成果形式。包括调研报告、系列论文、专著三类。其中:成果如以论文形式结项,须在CSSCI期刊或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含1篇),或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系列论文不少于2篇(含2篇);如以专著形式结项,字数不少于10万字;如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项,字数不少于2万字。所有课题相关成果必须严格遵守学术规范要求。

4.项目完成时间为24个月(其中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项的完成时间为12个月),自立项通知书下发之日起算。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交成果的,视为自动撤项。

三、资助经费

市依法治市办根据项目研究最终成果,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立项资助。

四、申报办法

1.我校申请人应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及科研诚信要求,认真阅读本通知及附件中有关管理文件,使用本通知附件中的有关申报材料,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用已立项的相同、相近或雷同的题目或内容进行申报,不得用已申报但未公布立项结果的项目进行申报,不得用已获得立项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本项目。

2.我校申请者应仔细阅读通知,认真开展申报工作。《选题》《申请书》《项目设计论证活页》《申报汇总表》《韶关学院社科类纵向项目申报承诺书》等申报材料详见附件。应于7月16日前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以便所在单位开展资格及形式审查。

3.各申报单位负责人要严把意识形态关、政治关、质量关、形式关,全面落实《广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3182487.html)等文件精神要求,避免有悖学术道德规范及科研诚信行为的发生。

4.各申报单位应于7月17日下午15时前,将申报材料(《申请书》《项目设计论证活页》各一式八份,A4纸双面打印;《韶关学院社科类纵向项目申报承诺书》《申报汇总表》各一式一份;以及以上材料的电子版)报至科学技术部(现场核验纸质版材料,请通过学校企业微信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给张金城)。逾期不予受理。学校将于18日上午将符合申报要求的课题材料报出。

5.科学技术部不受理个人申报事项,将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开展资格审查、评选推荐等工作。

6.联系人:唐老师、张老师(崇德楼601办公室);办公电话:0751-8121980。

附件.zip

科学技术部

2024年6月26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参加2024第八届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海洋科技”重大专项旗舰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