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韶关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韶学院〔2022〕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成果完成人申请,所在单位、法律顾问及科学技术部审核,评估机构评估,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会议、校长专题会议研究,同意我校六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成果完成人为信息工程学院胡贞华)以无形资产投资的形式转让给韶关市韶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该公司再以此六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作价与第三方组建科技成果转化实体。
现拟对该六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基于5G技术的多维互动教学平台;2.基于5G网络的数据通信虚拟仿真训练系统;3.基于Hadoop和Spark的交互式大数据实训平台;4.小型无人机培训仿真训练系统;5.区域性算力调度中心大数据采集与处理实训系统;6.基于物联网智能设备巡检平台)进行转让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至3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科学技术部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并签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凡匿名异议或超出期限异议的均不予受理。
联系人:欧恺
联系电话:0751-8120096
科学技术部
2025年1月16日
上一条:关于办理韶关学院自然科学类纵向科研项目(第六批)结余经费结转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