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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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任务书签订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2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度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基金字〔2025〕10号),2025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已下达(我校立项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现开展任务书签订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签订要点

立项项目负责人须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过程管理-任务书管理”进行任务书签订,下载任务书和申报书(PDF版),完成签字、盖章后,将签章齐备的任务书、申请书和合作研究协议(如有合作单位,必须提交合作研究协议)完整扫描为彩色PDF并上传至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提交至单位审核,具体要求详见《省基金任务书管理操作指引》(附件2)。

二、注意事项

(一)本次面上项目资助金额为10万元/项。如任务书中有参与单位涉及项目经费分配,系统已自动按申请与实际资助金额等比例调整。若对调整后经费无异议,请按调整后经费重新签订合作研究协议并上传,且在任务书中经费分配盖章页加盖依托单位与合作单位公章;若有异议,请先按当前任务书和原合作研究协议完成任务书签订,后期按项目变更程序办理变更。

(二)本次面上项目经费使用实行“包干制”,项目负责人需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粤科规范字〔2022〕2号)、《韶关学院科研经费使用“包干制”管理办法(试行)》(韶学院〔2022〕92号)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经费,签署科研经费包干使用个人承诺书(附件3),承诺尊重科研规律,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认真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承诺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的支出。

(三)根据《韶关学院科研项目安全风险评估与管理办法(试行)》(韶院〔2023〕91号)(附件4)和审计专项整改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凡涉及科研实验的新申请科研项目或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实验(配方&工艺)变更的科研项目,均应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填报《韶关学院科研项目实验安全评估表》(附件5),报科研管理部门和资产设备管理部备案。

三、材料报送

(一)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指派专人统一报送材料,拟签订的任务书、申请书均为系统下载,切勿更改。

(二)请相关单位于2025年4月14日前统一将本单位彩色打印、签字完备,并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如有)的任务书、申请书,以及《韶关学院科研经费包干使用个人承诺书》和《韶关学院科研项目实验安全评估表》交至科学技术部自然科学项目成果管理科(崇德楼601室)统一办理盖章等手续,所有材料一式两份。

四、联系方式

(一)省阳光政务平台技术支持:020-83163338,QQ:800099528。

(二)省基金委业务咨询:020-87567792、87567835。

(三)学校科学技术部:黄祎,0751-8121980。


附件:

1.2025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韶关学院立项项目清单

2.省基金任务书管理操作指引

3.韶关学院科研经费包干使用个人承诺书

4.《韶关学院科研项目安全风险评估与管理办法(试行)》(韶院〔2023〕91号)

5.韶关学院科研项目实验安全评估表


科学技术部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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