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二级单位: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为深入推动有组织科研,更好服务学科、专业、学位点一体化建设,现将我校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级申报要求
本年度项目包含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美术创作资助项目、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等5类项目。我校申请人应认真研读《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https://www.cnaf.cn/fund_work_detail/4483.html),严格按上级有关要求进行申报。
二、我校申报安排
(一)申请人应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及科研诚信要求,不得用已立项的相同、相近或雷同的题目或内容进行申报,不得用已申报但未公布立项结果的项目进行申报。应认真阅读本通知及附件中有关管理文件,使用本通知指南中的有关申报材料,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提前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以便所在单位开展资格及形式审查。
《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韶关学院社科类纵向项目申报承诺书》《申报一览表》等申报材料应详见本通知附件。
(二)我校各申报单位负责人要严把政治关、意识形态关、质量关、形式关,全面落实《广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3182487.html)等文件精神要求,避免有悖学术道德规范及科研诚信行为的发生。
(三)根据上级申报工作要求,申报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审读意见》。
5月19日16时前,须参加审读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应将《审读意见》(详见附件)以及《项目申报表》(以上材料均需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须加盖学院盖章)单独报至崇德楼601办公室。科学技术部将统一上报省文化和旅游厅出具《审读意见》。特别提示:提交审读材料之后,项目名称不能再改动,请需要出具《审读意见》的项目申报人在提交审读材料前务必确定申报项目名称。
(四)本年度申报采用网络申报形式。“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shenbao.cnaf.cn/#/login)开放时间为4月15日。我校申报人应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学校将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开展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申报人于6月3日16:00前在系统提交申报材料。提交系统申报材料应同纸质版材料保持一致。
各申报单位应于6月5日16:00前将《申报一览表》(应由审核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申报表》《韶关学院社科类纵向项目申报承诺书》(详见附件,上述材料纸质版均一式一份)报给崇德楼601办公室李亚亚老师。上述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同步通过企业微信发给李亚亚老师,逾期不予受理。科学技术部不受理个人申报业务,逾期视为主动放弃申报资格。
(五)联系人:李亚亚、唐苏捷(崇德楼601办公室);联系电话:0751-8121960。
科学技术部
2025年3月31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现代种业(生物育种技术)”“精准农业及生态绿色技术(荔枝品质维持)”“食品营养健康与食品安全(食品安全)”等专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