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2025年度韶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启动,为深入推动有组织科研,更好服务学科专业学位点一体化建设,现将申报事项安排如下:
一、课题设置
韶关市2025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包括一般课题和共建课题。
一般课题研究方向主要为应用对策类研究,需在《2025年韶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指南》明确的研究方向上选择申报,不受理自行设计题目的申报。课题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论文或专著三类。一般课题中的青年课题(上级按年龄筛选)申报人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35周岁。经联系上级,一般项目资助经费未定,因此申请书中“申请经费”“四、经费预算”暂不填报,待正式立项后再根据实际资助情况填报。
共建课题可以由申报人依据个人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自行设计题目进行申报,课题最终成果形式可以为研究报告、论文或专著。共建课题研究经费由课题申报人自筹。
二、申报说明
1.凡在韶关市工作(含正式入编和聘用)的社科研究者及实际工作者,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的均可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不具备职称资格者须有两名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方可作为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市直单位及县(市、区)单位人员,如不能满足上述要求,须近3年内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过科研成果,或出版过社科专著,方可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2.一项课题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应是课题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该课题的实质性研究工作,每次限报一项。
3.已获国家、广东省立项资助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市社科规划课题;已承担市社科规划资助课题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社科规划课题(已提交结项材料的除外)。
4.课题成果为研究报告、论文的完成时限一般为1年,专著一般为2-3年。
三、申报办法
1.我校申请者应仔细阅读通知,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及科研诚信要求,认真阅读本通知及附件中有关管理办法(《韶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韶社规办[2023]4号)),使用本通知附件中的有关申报材料(《课题指南》《申请评审书》《申报汇总表》),应于4月17日前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以便所在单位开展资格及形式审查。
2.各申报单位负责人要严把意识形态关、政治关、质量关、形式关,全面落实《广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3182487.html)等文件精神要求,避免有悖学术道德规范及科研诚信行为的发生。
3.申报单位应于4月17日上午11时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申请评审书》一式六份,审核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版的《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韶关学院社科类纵向项目申报承诺书》一式一份以及以上材料的电子版)报至科学技术部(现场核验纸质版材料,通过学校企业微信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给唐苏捷老师)。逾期不予受理。学校将于18日下午将符合申报要求的课题材料报出。
4.科学技术部将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开展资格审查、评选推荐等工作。
5.联系人:唐苏捷、李亚亚(崇德楼601办公室);联系电话:0751-8121960。
科学技术部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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