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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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14    作者:科学技术部     来源:     点击:

各有关二级单位:

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为深入推动有组织科研,更好服务学科专业学位点一体化建设,现将我校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我校申报人应认真研读《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http://www.nopss.gov.cn/n1/2025/0410/c431031-40457199.html)中的有关工作安排,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二、我校申报安排

(一)申请人应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及科研诚信要求,不得用已立项的相同、相近或雷同的题目或内容进行申报,不得用已申报但未公布立项结果的项目进行申报。应认真阅读本通知及附件中有关管理文件,如实填写本通知中的有关申报材料,提前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以便所在单位开展资格及形式审查。

(二)我校各申报单位负责人要严把政治关、意识形态关、质量关、形式关,全面落实《广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3182487.html)等文件精神要求,避免有悖学术道德规范及科研诚信行为的发生。

(三)项目实行网络填报信息。申请人于2025年5月20日-24日16:00进行网络填报,在此期间项目申报双方可登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审核通过后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四)系统审核通过后应提交以下纸质版材料:

1、在系统内按照要求填报信息后,导出申请书,一式8份(含1份原件)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学术著作类成果,必须提供所翻译原著、翻译样章各6份(样章须包含目录及核心章节且以中文计不少于1.5万字),《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分工合同》1份、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签订的出版合同或出版意向证明及中文翻译件1份、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非目录内出版机构须另附中文翻译件)1份、原著著作权人对该文版的授权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也可附上反映原著和申请人学术水平及其影响的相关材料。

3、期刊类成果,应提供近一年内出版的样刊一式6份,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反映本期刊学术水平及其社会影响的相关材料;编委会成员及工作单位(国际编委含国籍)名单。其中,证明学术水平和社会影响的材料,必须含期刊所在学科国家级学会的证明,以及相关权威学术期刊评价平台纳入证明或影响因子评估证明。

4、各申报人应认真核对纸质材料和网上系统填报信息,确保申报系统填报的电子数据和纸质材料完全一致。各申报单位应严格审核申报资格、材料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并于5月25日10:00前将上述申报材料、《申报一览表》《韶关学院社科类纵向项目申报承诺书》(均为纸质版)报送至崇德楼601办公室。

(五)联系人:李亚亚、唐苏捷;联系电话:0751-8121960。

科学技术部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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