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有关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清理及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17-2022年度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平台(基地)的验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验收范围
截至目前,广东省教育厅2017-2022年度立项的部分科研平台(基地)建设期已满,达到结项时间,需参加本次验收,具体清单见附件1。
二、验收材料
1.验收申请函。
2.验收报告,包括:项目申请书及任务书、验收报告、项目成果材料(项目成果、奖励、论文等相关材料)、经费审计报告(含财务明细账)、其它佐证材料等。
验收申请函及验收报告见附件2(社科、自科平台模板略有不同,按需下载)。
3.验收申请待广东省教育厅批复通过后,再组织会议答辩验收。
三、材料报送要求
1.请相关单位认真组织项目负责人人填写验收材料,纸质版材料需提交2份,其中一份需由二级学院相关负责人在“学校科研主管部门审核意见”一栏审核签字,盖二级学院公章后提交,另一份不需要签名和加盖公章。
2.平台(基地)建设期产生的研究成果,包括经过科学研究取得的论文、专著、软件、标准、重要报告、专利、数据库、标本库及科研仪器设备等有价值的科学技术产出,在公开发表时,应当注明获得“广东省教育厅××××××项目资助”并标注项目编号,或作有关说明。
3.论文、专著、重要报告等标注的成果主要完成人应包括平台(基地)团队成员;其他成果应标注项目主承担单位或参与单位,且成果完成人包含平台(基地)团队成员。
4.提交的成果材料必须是在平台(基地)建设期内取得的,并且真实有效。论文须为正式发表且含:封面、目录页、以及论文全文;专著须提供封面、包含作者信息页复印件;专利须提供受理通知书、授权证书复印件;其他成果需提供相关佐证。
5.材料装订顺序:
申请验收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或原版扫描打印,请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胶装):
(1)验收材料封面(验收报告或审批表首页可作整个验收材料封面);
(2)目录(根据提交的验收材料自编目录);
(3)验收申请函(验收时间统一填写2025年11月);
(4)申请书及任务书;
(5)验收报告(含佐证材料);
(6)经费决算及财务明细账(需提供财务部签章件);
(7)成果佐证材料及其他材料。
6.电子版材料:电子版结项材料必须和纸质版材料一一对应,没有电子版的材料需要全部原版扫描合并到一个word文件或PDF文件,盖章页需盖章扫描后插入,所有材料需保证清晰度。
7.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
(1)结题项目纸质版材料一式2份,于2025年11月16日17:00前交至科技处(崇德楼517室);
(2)对于符合申请延期验收的科研平台(基地),请填写《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见附件2),在项目依托单位意见一栏需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科技处(一式一份);
(3)各二级学院填写《2017-2022年度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平台(基地)验收汇总表》(见附件4),加盖部门公章后一并报送科技处。
(4)所有材料(含验收材料、变更申请表、结项汇总表)纸质版由二级学院(单位)统一报送,电子版(必须与纸质版一一对应)统一打包,通过企业微信发给科学技术部欧恺老师。个人结项材料命名为“省教育厅科研平台(基地)验收+项目负责人姓名;学院打包材料命名为“省教育厅科研平台(基地)验收+学院名称”。
四、相关说明
请各有关单位要对项目结项材料严把政治关、质量关、形式关、科研诚信关,全面落实《广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粤科规范字[2020]2号,附件5)等文件精神要求,避免有违学术道德规范及科研诚信行为的发生。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欧恺,联系电话:0751-8120049。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科函〔2017〕22号).pdf
附件1:2017-2022年度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平台(基地)验收清单.xls
附件2: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平台(基地)验收申请函及验收报告.rar
附件3: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平台(基地)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doc
附件4:2017-2022年度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平台(基地)验收汇总表.xlsx
附件5:广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粤科规范字[2020]2号).pdf
科学技术部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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