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科函〔2017〕22号,详见附件)要求,学校启动2024年度广东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1、2024年度广东省重点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详见附件)。项目负责人应填写《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详见附件),提供详细佐证材料,同时提前向所在二级单位报送纸质版(一式二份)和电子版中期检查材料。
2、2024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详见附件)。项目负责人应填写《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详见附件),提供佐证材料,同时提前向所在二级单位报送纸质版(一式二份)和电子版中期检查材料。
二、有关工作要求
项目中检工作由所在二级单位(项目或课题主持人)自行组织专家开展。专家组成等中检要求详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严把政治关、意识形态关、形式关、质量关、学术诚信关,不得虚构专家及意见。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如实填报,提前向所在二级单位提交整套材料。所在二级单位应对中期检查材料进行审核。纸质版中期检查材料应由所在二级单位负责人在“所在二级单位审核意见”一栏签署意见并手写签名,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三、材料受理时间
各有关二级单位应于2025年11月25日下午16:00时前向科学技术部集中提交中期检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应现场提供),切勿影响后续结项工作。科学技术部不受理个人业务,将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开展中期检查工作。联系人:唐苏捷、李亚亚(行政楼601办公室);联系电话:8121960。
科学技术部
2025年11月6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广东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开题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成果转化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