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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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韶关学院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28    作者:科学技术部     来源: 科学技术部     点击:

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有组织科研,深入实施需求应用导向科研改革,持续推进我校学科、专业、学位点一体化建设,不断提升学科、平台、团队三位一体建设的能力与水平,更好服务高水平应用创业型大学高质量发展,现面向全校专任教师开展2026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类型

项目类型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双百行动”专项与医学专项。医学专项中专题一至专题十主要面向医学院和附属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专题十一“医学跨学科交叉创新与整合应用研究”鼓励各单位联合医学院、附属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展医农、医工、医文跨学科交叉研究。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一项本年度项目,学校择优资助。

(一)重点项目

1.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是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

(2)申请人未主持C2级及以上在研科研项目;

(3)原则上已主持过校级重点项目的申请人不再申报。

2.立项数量及资助经费

具体立项数量将根据申报及评审情况确定,具体资助经费额度将根据学校年度预算确定。

3.研究期限

研究周期不超过3年,起止时间为2027年1月至2029年12月。如提前完成研究工作及任务,项目负责人可提前申请参加结项验收工作。

(二)一般项目

1.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是不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

(2)申请人未主持C2级及以上在研科研项目;

(3)原则上已主持过校级一般项目的申请人不再申报。

2.立项数量及资助经费

具体立项数量将根据申报及评审情况确定,具体资助经费额度将根据学校年度预算确定。

3.研究期限

研究周期不超过2年,起止时间为2027年1月至2028年12月。如提前完成研究工作及任务,项目负责人可提前申请参加结项验收工作。

(三)“双百行动”专项

根据专项工作需要,学校继续设立“双百行动”专项,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1.申报要求

重点项目选题应聚焦强化产业发展科技支撑、强化城乡规划建设服务、突出基本公共服务支持3项任务。

一般项目选题应围绕“两强化、两突出、两参与、一提供”7项任务,即强化产业发展科技支撑、强化城乡规划建设服务、突出基本公共服务支持、突出基层人才培养培训,参与集体经济运营、参与基层改革创新探索,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2.立项数量及资助经费

具体立项数量将根据申报及评审情况确定,具体资助经费额度将根据学校年度预算确定。

3.研究期限

研究周期不超过2年,起止时间为2026年1月至2027年12月。如提前完成研究工作及任务,项目负责人可提前申请参加结项验收工作。

(四)医学专项

学校根据医学学科建设需要设立医学专项,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医学专项面向医学院、附属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专技人员申报。

1.重点项目

(1)申报条件

①申请人应是具备博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的专技人员;

②申请人未主持C2级及以上在研科研项目;

③原则上已主持过校级重点项目的申请人不再申报。

(2)立项数量及资助经费

具体立项数量将根据申报及评审情况确定,具体资助经费额度将根据学校年度预算确定。

(3)研究期限

研究周期不超过3年,起止时间为2027年1月至2029年12月。如提前完成研究工作及任务,项目负责人可提前申请参加结项验收工作。

2.一般项目

(1)申报条件

①申请人应是不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的专技人员;

②申请人未主持C2级及以上在研科研项目;

③原则上已主持过校级一般项目的申请人不再申报。

(2)立项数量及资助经费

具体立项数量将根据申报及评审情况确定,具体资助经费额度将根据学校年度预算确定。

(3)研究期限

研究周期不超过2年,起止时间为2027年1月至2028年12月。如提前完成研究工作及任务,项目负责人可提前申请参加结项验收工作。

二、申报要求及纪律

1.申请人应根据《韶关学院科研项目专题指南》(附件1),确定项目研究的方向、内容和主题。

2.申请人应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及科研诚信要求,不得用已立项的相同、相近或雷同的题目或内容进行申报,不得用已申报但未公布立项结果的项目进行申报。有关项目申请人及成员均应仔细阅读《韶关学院自然科学类纵向科研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韶关学院社会科学类纵向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韶关学院“双百行动”专项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韶关学院医学专项纵向科研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正式签订承诺书,严格履行相应承诺及责任、义务。

3.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一项本年度项目,且不得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类别项目。每位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项项目,应是实际从事该项目的工作者。

4.项目申报人及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工作:(1)近三年(2023年1月至2025年12月),有被终止或撤项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或参与本年度项目申报工作;(2)存在科研诚信及学术不端等行为的人员,在处分期内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工作。

5.医学专项、校级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类)中涉及在校内开展伦理实验(含实验动物伦理和医学伦理)的项目,须在项目申报系统上传韶关学院科技伦理审查证明;根据《韶关学院科技伦理委员会章程(试行)》(韶院〔2024〕1号)有关规定等要求,伦理审查需由项目申请人在企业微信工作台“事务申办”中“用印审批登记表”的“韶关学院科技伦理委员会用印申请”处办理,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须为二级单位的签字盖章扫描件),经学校科技伦理委员会审批后由学校科技部出具证明,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6.项目申请人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则一律按撤项处理,并记入个人科研诚信档案。

7.根据2021年第11次校长办公会议规定,凡享有韶关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经费的申请人申报立项本年度项目,学校拟从其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经费中列支项目经费,将该笔经费计入其个人科研经费总量,可用于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考核等工作。

三、申报方式和材料报送

1.申报方式。学校通过科研系统(http://kyxt.sgu.edu.cn/userAction!do_casLogin.action)开展网上申报工作。申请人进入科研系统后,选择不同类别项目申报模块(2026年度韶关学院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类)、2026年度韶关学院科研项目(社会科学类)、2026年度韶关学院医学专项项目、2026年度韶关学院“双百行动”专项项目,进行申报,上传有关申请书、佐证材料、支撑材料等。

2.网报流程。申请人应登录学校科研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3.有关申报注意事项。(1)上传的项目文档包括①项目申请书:基本信息表需全体参与人签名后扫描插入,单位意见页需经学院负责人签名和学院盖章后扫描插入,所在学科、团队平台意见页需由其相应负责人签字后扫描插入,科研诚信与伦理承诺书需经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签名扫描后插入,制成一个PDF文件;②支撑材料:须编制封面、目录,并按目录顺序编排汇总成一个PDF文件(大小为5M以内)。 (2)项目负责人应提前登录“科研系统”查看是否可以正常操作,如遇问题,应至少在教师申报截止日期的前3天告知科学技术部集中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4.二级单位网上审核。二级单位以“院系管理员”(主管科研工作副院长、科研秘书)身份进入科研系统,做好本单位申报项目的资格审查和科研诚信把关工作,并围绕项目依托重点学科、平台、团队的研究方向,对本单位所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查并提交符合本通知要求的申报材料。二级单位网上审查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24时前,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未经所在二级单位审核上报的项目,学校不予受理。

5.形式审查。科学技术部将对各二级单位报送的校级科研项目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复核,并公示有关结果。凡未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负责人不再具备本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6.提交纸质材料。获批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应提供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二级单位公章的项目申请书(A4纸双面打印)、已签名的科研伦理承诺书和支撑材料(含封面、目录),以上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科学技术部(崇德楼601室)。此外,项目负责人还需提供相应的《韶关学院自然科学类纵向科研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韶关学院社会科学类纵向项目申报科研承诺书》《韶关学院医学专项纵向科研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韶关学院“双百行动”专项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一式一份)。纸质版申报材料经科学技术部审核盖章后,一份由科学技术部存档,另一份由项目负责人保留,用于后续结项验收工作。

四、注意事项

1.为保证申报工作质量,各申报单位应做好组织申报工作,严把政治关、科研诚信关、学术道德关,对所在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保申请材料符合申报要求。

2.项目申请人在填写申报书“预期成果”时需详细填写项目目标任务,预期成果必须满足《韶关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结项条件》要求,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或过度承诺。“预期成果”将作为学校评审推荐和结项验收的主要依据,项目推荐立项后,所选题目和“预期成果”不能修改及删减。

3.本年度科研项目经费实行“包干制”管理,项目申请人在申请时无需做经费预算,立项后不再发放经费本。具体科研项目经费将根据学校年度预算确定,以最终实际下达经费为准。

4.项目立项后,凡被撤项或终止的项目,学校追回已拨付经费;被终止或撤项项目责任人3年内不得申报各类纵向科研项目。

五、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部:罗瑾怡、黄祎(自然科学类、医学专项),0751-8121980;唐苏捷、李亚亚(社会科学类),0751-8121960。

附属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肖宏卫(医学专项),13826370828;李丹(医学专项),15992966993。

乡村振兴与生态环境研究院、地方合作与服务工作办公室、新兴产业研究院:游细斌(“双百行动”专项),0751-8121818。

科学技术部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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