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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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韶关学院第六轮校级重点学科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16    作者:     来源: 科学技术部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科建设,优化学科布局,提升学科整体水平,充分发挥学科龙头作用,更好地推进学科专业学位点一体化建设,增强学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根据《韶关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现决定开展第六轮校级重点学科(以下简称校级重点学科)遴选工作,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重点学科建设思路与主要要求

(一)建设思路

遵循“精农、强工、兴文、厚医,固本强师、交叉融合、重点突破”学科建设与发展思路,构建攀峰引领、特色支撑、新兴扶持的学科体系。

(二)主要要求

1.重点学科的设置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1)为依据,原则上按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设置,特殊情况下可按二级学科或专业领域(方向)设置。每个二级学院须根据自身实际至少确立1个优先建设学科和若干个培育学科。

2.校级重点学科要瞄准学科前沿方向,紧紧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强”和“特”上下功夫,体现我校办学优势和特色。

3.校级重点学科的申报需制定学科建设规划,特别是对标硕士学位点建设要求,争取在“十五五”期间,在学科的某一研究方向接近或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学科的整体实力接近或达到广东省高校的先进水平,充分支撑硕士学位点建设。

二、申报与遴选条件

校级重点学科设置攀峰学科、特色学科和培育学科三个类别,其中攀峰学科和特色学科实行校内竞争申报;培育学科由各二级学院根据自身学科发展规划自行遴选和建设,报科学技术部审核备案。

具体申报与遴选条件按照《韶关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附件2)执行。

三、遴选程序

1.二级学院申报

学科依托的二级学院对照遴选条件,填写《韶关学院校级重点学科申报表》(附件3,以下简称《重点学科申报表》,经依托学院或牵头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并形成推荐意见。

2.初审

由学校对各二级学院申报材料逐一进行初审,考察其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3.评审

对初审通过的申报学科,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拟定重点学科名单,报校学术委员会审议。

4.公示

学校对通过评审的重点学科公示5日。

5.批准

对拟立项的学科,经学校研究批准后,正式发文公布。

四、报送材料时间及要求

1.报送时间。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从学校发展大局出发,精心组织做好第六轮校级重点学科的申报及推荐工作,并于2026年5月9日16:00前,按要求将有关申报材料报送至科学技术部(崇德楼517)。

2.材料要求。各学科负责将《重点学科申报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格式电子文件,由依托级学院或牵头学院汇总后,连同《重点学科申报表》(word版)、《重点学科申报推荐函》(附件4)独立放置于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名为XX学XX学科申报材料),压缩成RAR格式后通过企业微信发送给科学技术部欧老师。

注意:支撑材料包括《重点学科申报表》中所列建设基础数据的证明材料等,编制目录后将支撑材料附后。《重点学科申报表》须由学科带头人、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由学院盖章后再形成PDF版。《重点学科申报表》封面中的联系人原则上负责学科点与管理部门的联络工作,原则上与学科带头人不能为同一人。《重点学科申报推荐函》须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同时加盖学院党委、行政公章。所有申报材料如需相关纸质申报材料另行通知。

联系人:欧老师,联系电话:8120096。


科学技术部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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