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韶关市市级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 项目工作规程(试行)》(韶科〔2024〕13 号),韶关市科学技术局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韶关市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产学研合作方向)申报工作,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通过韶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xm.gdstc.gd.gov.cn/sg)自行申报,经审核、评审等程序后择优立项。
二、申报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申报项目须符合国家、省、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 属于鼓励发展的科技领域。重点支持大数据、先进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现代轻工、生物医药、低空经济、电子信息、人工智能与机器人等领域。
(二)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进行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三)项目经费由申报人自筹解决,并承诺自筹资金到位,新增项目经费要求不低于10万元。
(四)项目一经立项,系统将按照申报书填报内容生成合同书,签订合同时原则上不可修改调整。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
1.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高校、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外) 有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 3 项以上(含3 项)未完成结题的,不得申报。
2.项目负责人承担有在研项目逾期超过一年未结题的,不得 申报。
3.申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自2025年1月1日以来在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不得申报。
4.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 一经发现,除取消该项目负责人及申报单位本年度所有科技计划 项目申报资格外,还将纳入科研信用记录。
5.项目未经韶关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或县(市、区)科技主管 部门组织推荐的。
6.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科技计划立项的。
7.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 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8.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三、申报流程
(一)注册。各项目申报人须登录韶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xm.gdstc.gd.gov.cn/sg)自行注册个人账户,上级科技主管单位选择浈江区科技局。注册后项目申报人还需完善个人信息并与单位账户(韶关学院)关联。如已注册的老师,可继续使用原账户。
(二)在线申报。项目申报人填写个人信息后,按申报通知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并严格按照以下时间节点提交有关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1.6月10日10:00前,项目申报人需在韶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在线提交项目申请;所在二级单位需统一报送本单位有关项目申报材料,具体包括:
(1)2026年韶关市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
(2)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研究人员科研诚信与伦理承诺书、资金补足承诺函(纸质版一式六份,从系统下载模板进行填报);
(3)韶关学院自然科学类纵向科研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崇德楼60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gxyxm@sgu.edu.cn)。科技部统一办理相关材料的用印,逾期提交的需自行办理。
2.6月12日前,相关二级单位指派专人到崇德楼601办公室统一取回本单位加盖公章的《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研究人员科研诚信与伦理承诺书》和《资金补足承诺函》。
3.6月14日10:00前,项目申报人在韶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补充上传《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研究人员科研诚信与伦理承诺书》和《资金补足承诺函》盖章扫描件,提交项目申报书和所有佐证材料。
(三)纸质材料报送。相关业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项目申报人在韶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下载并打印已审核通过的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六份),由所在二级单位于6月29日17:00前统一报送至崇德楼601办公室,学校科技部统一办理材料盖章及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材料包括:
1.《韶关市2026年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需在韶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填报并提交后,当系统显示同意受理纸质材料后,可下载并打印。
2.附件材料
(1)项目可行性报告;
(2)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会计报表;
(3)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骨干简介、学历、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
(4)项目组所有成员雇佣或聘用证明;
(5)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与伦理承诺书(可从系统下载模板);
(6)申报单位信用报告;
(7)与项目申报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意:纸质材料请按以上顺序用A4纸打(复)印并装订成册,在书脊注明申报年度、项目名称和申报单位。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韶关市科技局:陈晓丹,0751-8778329。
(二)韶关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杨小东,0751-8280308。
(三)浈江区科技局:卢建城,0751-8313828。
(四)学校科学技术部:黄老师,罗老师,0751-8121980,邮箱:sgxyxm@sgu.edu.cn。
(五)韶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系统咨询:邓韶泉,0751-8610771。
科学技术部
2026年5月18日
上一条:关于中国发明协会2026年度“发明创业创新奖”推荐提名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举办专利基础知识、高价值专利培育及高校数据知识产权实务专题培训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