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公布2026年度韶关学院校级科研项目及专项项目立项的通知》(韶院科〔2026〕4号)文件精神,2026年度学校立项“面向数据缺失的混合型表格数据的生成扩散填补研究”等17项自然科学类校级科研项目,立项“石斛通过促进p65选择性自噬降解抑制NF-κB信号通路缓解骨关节炎进展及其机制研究”等10项医学专项类项目;为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立项项目顺利完成绩效目标并按时验收,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自然科学类校级项目及医学专项任务书签订,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并依据《韶关学院纵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韶学院〔2022〕197号)、《韶关学院科研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管理办法》(韶院〔2025〕55号)等文件组织本单位获批立项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相应类别的项目任务书(见附件1、附件2),具体事项如下:
一、校级科研项目任务书(见附件1)、医学专项项目任务书(见附件2)中的项目名称、研究内容和团队成员不得变动,项目预期成果须与项目申报书一致且满足项目结项条件(见附件3),不可随意变动或删减。
二、2026年度自然科学类校级科研项目及医学专项经费实行“包干制”,无需项目经费预算,只需填报《韶关学院科研经费包干使用个人承诺书》(见附件4)。本年度项目经费额度依据《关于2026年度韶关学院校级科研项目及专项立项与经费安排事宜的决议》(2026年5月6日第8次校长办公会议通过),按立项项目经费额度的50%比例拨付,剩余经费第二年拨付。
三、根据《韶关学院科研项目安全风险评估与管理办法(试行)》(韶院〔2023〕91号,附件5)和审计专项整改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凡涉及科研实验的新申请科研项目或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实验(配方&工艺)变更的科研项目均应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填报《韶关学院科研项目实验安全评估表》(附件6),由科学技术部和资产设备管理部备案。
四、请各相关单位于2026年6月15日17:00前统一将本单位核查无误且签章齐备的项目任务书(两份)、《韶关学院科研经费包干使用个人承诺书》(一份)及《韶关学院科研项目实验安全评估表》(两份)等纸质材料送至崇德楼601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sgxyxm@sgu.edu.cn。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罗老师,电话:0751-8121980。
科学技术部
2026年6月5日
上一条:成果转化公示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韶关学院校级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和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