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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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科研业绩填报工作(第一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18    作者:王冬平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单位:

为做好2026年度科研业绩统计工作,确保学校科研业绩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为年度考核、科研统计及相关科研管理工作提供数据支撑,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科研业绩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全校教师及科研人员。

二、填报范围及方式

(一)填报范围

2026年1月1日至今产生的科研业绩,具体业绩范围按照《韶关学院科研积分计算办法(试行)》(韶院〔2025〕4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填报方式

1.请各教师及科研人员登录学校科研服务系统,对系统已推送的本人科研业绩及时进行认领,并按照系统要求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及支撑材料后提交审核。

2.对系统未推送或存在遗漏的科研业绩,请及时在系统中自行新增填报,并上传相应支撑材料后提交审核。

3.填报人员应认真核对科研业绩信息,确保项目、成果、作者(完成人)、所属单位等信息准确完整,避免出现漏报、错报、重复填报等情况。

上述要求延续了学校此前“系统推送业绩进行认领,未推送业绩自行申报”的填报方式。

三、审核流程及时间要求

(一)审核流程

科研业绩填报与审核流程为:

科研人员 → 科研秘书 → 科研院长(部门负责人) → 科学技术部

各二级单位应及时组织本单位科研人员完成业绩填报,并做好科研业绩的审核工作。

(二)时间要求

1.教师及科研人员认领、填报并提交审核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12日。

2.各二级单位审核完成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4日。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逾期未填报或未提交审核的科研业绩,将影响后续科研数据统计及相关考核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各二级单位要及时通知本单位教师及科研人员,确保科研业绩应填尽填、应录尽录。

(二)严格审核,确保准确。 科研秘书及科研院长(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做好业绩审核,重点核查业绩信息、人员信息及支撑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规范填报,杜绝重复。 填报人员应对所填报科研业绩及支撑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重复申报、弄虚作假。学校2025年通知对此也明确要求确保材料真实性,并由科研秘书、科研院长认真审核。

五、联系方式

科研业绩填报及审核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科学技术部相关业务科室。

1.纵向科研项目:黄老师,13726558176(人文社科)、黄老师,18959201950(自然科学)

2.横向科研项目:张老师,13826384995

3.科研成果(含科研成果奖):孙老师,15914871156

4.科研平台与科研团队:张老师,13826384995

科学技术部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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