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做好2026年度科研业绩统计工作,确保学校科研业绩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为年度考核、科研统计及相关科研管理工作提供数据支撑,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科研业绩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全校教师及科研人员。
二、填报范围及方式
(一)填报范围
2026年1月1日至今产生的科研业绩,具体业绩范围按照《韶关学院科研积分计算办法(试行)》(韶院〔2025〕4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填报方式
1.请各教师及科研人员登录学校科研服务系统,对系统已推送的本人科研业绩及时进行认领,并按照系统要求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及支撑材料后提交审核。
2.对系统未推送或存在遗漏的科研业绩,请及时在系统中自行新增填报,并上传相应支撑材料后提交审核。
3.填报人员应认真核对科研业绩信息,确保项目、成果、作者(完成人)、所属单位等信息准确完整,避免出现漏报、错报、重复填报等情况。
上述要求延续了学校此前“系统推送业绩进行认领,未推送业绩自行申报”的填报方式。
三、审核流程及时间要求
(一)审核流程
科研业绩填报与审核流程为:
科研人员 → 科研秘书 → 科研院长(部门负责人) → 科学技术部
各二级单位应及时组织本单位科研人员完成业绩填报,并做好科研业绩的审核工作。
(二)时间要求
1.教师及科研人员认领、填报并提交审核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12日。
2.各二级单位审核完成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4日。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逾期未填报或未提交审核的科研业绩,将影响后续科研数据统计及相关考核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各二级单位要及时通知本单位教师及科研人员,确保科研业绩应填尽填、应录尽录。
(二)严格审核,确保准确。 科研秘书及科研院长(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做好业绩审核,重点核查业绩信息、人员信息及支撑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规范填报,杜绝重复。 填报人员应对所填报科研业绩及支撑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重复申报、弄虚作假。学校2025年通知对此也明确要求确保材料真实性,并由科研秘书、科研院长认真审核。
五、联系方式
科研业绩填报及审核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科学技术部相关业务科室。
1.纵向科研项目:黄老师,13726558176(人文社科)、黄老师,18959201950(自然科学)
2.横向科研项目:张老师,13826384995
3.科研成果(含科研成果奖):孙老师,15914871156
4.科研平台与科研团队:张老师,13826384995
科学技术部
2026年9月17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韶关学院高层次科研成果奖培育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