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用彭新东同志为我校丹霞青年人才的公示
根据《韶关学院丹霞学者岗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韶学院〔2022〕89 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学术评议)、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学校党委会会议审定,拟聘用彭新东同志为我校丹霞青年人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19日。材料展示地点:崇德楼501室。
公示期间如对聘用人员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纪检监察室或学校丹霞学者岗位聘用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反映。超过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纪检监察室:崇德楼613室,8120015,杜老师。
领导小组办公室:崇德楼501室,8120085,黄老师。
丹霞学者岗位聘用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