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二级学院、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38号)、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韶关市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韶人社函〔2021〕87号)、《韶关学院教师职称评审办法(试行)》(韶学院〔2022〕17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1年度的学校自主职称评审(认定)工作,同时做好2022年度其他系列职称评审和2023年度其他系列考试预报名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校自主评审教师、研究、实验、图书资料系列职称按附件1要求进行。
二、申报2022年度其他系列职称评审和2023年度其他系列考试按附件2要求进行。
三、专业技术人员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人员申请职称重新评审或确认按附件3要求进行。
四、初次考核认定按附件4要求进行。
五、评审、论著鉴定收费标准、方式。
(一)收费标准
评审收费标准按照《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执行,即高级评审费每人580
元、论著鉴定费每人200元、答辩费每人140元;中级评审(认定)费每人450元;初级评审(认定)费每人280元。
专业技术人员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人员申请职称重新评审按上述标准收费,申请确认不收费。
(二)收费方式
申报教师、研究、实验、图书资料系列职称的申报人的评审费用在校园统一支付平台自主缴纳,缴费操作见附件,缴费时间另行通知;申报其他系列职称的申报人员评审费,由申报人按相应评委会的评审通知要求缴费。
六、其他
(一)为顺利推进2021年度的职称申报工作,将适时组织职称申报培训工作,相关二级单位做好申报指导。
(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登陆MIS系统查看):
1.2021年度教师、研究、实验、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汇总材料
2.申报2022年度其他系列职称评审和2023年度其他系列考试汇总材料
3.专业技术人员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人员申请职称重新评审或确认汇总材料
4.初次考核认定申报汇总材料
人事处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