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二级单位、附属机构: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2026年度教职工期满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截至2026年12月31日合同(协议)期满人员(具体考核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二、考核内容
个人完成合同(协议)规定的工作任务,具体内容详见个人合同(协议)。
执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度。
三、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根据个人签订的合同(协议)撰写个人聘期工作总结,填写《韶关学院教职工期满考核表》《考核任务表》,提供主要业绩证明材料。一般在期满前30日内向所在单位提交考核材料。
(二)二级单位考核。二级单位可成立考核小组,根据考核任务要求,在总结述职、核实与评价(测评)、实绩分析基础上,结合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的情况,提出对考核对象的考核意见。对个人未能完成约定目标任务的,简要说明主要原因。在考核对象提交个人材料后10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交本单位考核结果建议意见。
(三)学校确定考核结果。根据个人实绩和所在单位考核结果建议意见,人力资源部会同有关职能单位审核后,呈请学校审定考核结果,公布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四、相关事项
(一)教职工期满考核工作由考核对象所在单位组织实施,应按照通知规定时间与要求,认真完成本单位人员的考核工作。
(二)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考核材料和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人员,按考核不合格处理。
(三)合同(协议)期满后,一般即行终止原规定薪酬待遇。
(四)如遇不明事宜,请联系人力资源部曾老师(崇德楼501室,联系电话:8120085)。
附件:《韶关学院教职工期满考核表》
人力资源部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