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大学,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座落在举世闻名的世界地质公园丹霞山和禅宗祖庭南华寺所在地、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粤北历史文化名城——韶关市。韶关市位于广东省北部,交通便捷,有京广铁路、京珠高速公路贯通南北,距离广州市200公里,车程约2.5小时。武汉至广州高铁已全线开通,韶关至广州车程仅40多分钟。
韶关学院占地面积2511亩,校舍建筑总面积50万平方米,校园绿树成荫,鸟语花香,环境优美,集校园、林园、公园“三园”为一体,营造了优良的育人环境。学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广东省文明单位”、“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广东省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大学生文明教育月活动”、“成长论坛”分别荣获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二、三等奖。学校还被韶关市人民政府命名为“韶城新十景”之一,图书馆大楼荣获国家建筑最高奖——鲁班奖,学校校园风光图片入编全国绿化委员会出版的大型画册《绿色辉煌》。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现有教职工1513人,其中正高职称97人,副高职称441人,博士、硕士513人。经过51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和综合性学科格局,为国家培养了9万多名各类人才,已成为粤北乃至“红三角”地区人才培养和知识、技术创新的重要基地。学校现有全日制普通学生21615人,成人教育学生8565人。设有20个二级学院和教学部门,有50个本科专业,33个专科专业。此外,学校还设有34个研究机构,拥有一大批先进的实验设备和应用软件,办学规模稳步扩大,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的高水平应用型地方大学,全面提升学校的核心竞争力,现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二级学院院长。
学校诚邀各类高层次人才加盟,共创韶关学院美好明天。
一、选聘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道德高尚,学风严谨,公道正派。有管理工作经验,工作思路清晰,开拓创新意识强,具备良好的政策水平、领导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作风民主,清正廉洁,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3、具有教授职称,有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背景和较高的学术造诣,曾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前瞻性的发展构想。
4、年龄: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7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身心健康。
5、同等条件下,有高校中层教学管理岗位工作经历应聘者优先考虑。
二、选聘岗位
法学院院长1名、经济管理学院院长1名。
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各类证书复印件。
2、近五年教学、科研成果清单和3-5篇代表作复印件。
3、填写《韶关学院校外公开选聘二级学院院长报名表》及所应聘学院的发展战略思路。
4、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2月28日。
1、享受学校同类人员工资、福利、教授博士津贴等待遇。
2、享受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安家费、住房补贴、科研启动费待遇。
3、省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级以上高校教学名师、学科建设发展急需的省部级学术带头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千百十”省级培养对象等,引进待遇(安家费、住房补贴、科研启动费)另行协商。
4、学校提供16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住房居住。
5、视情况安排配偶工作,协助解决子女入读韶关市中小学校。
五、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大学路韶关学院党委组织部
邮编:512005
联系人:黄梓民
联系电话:0751-8124761 8120025(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