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信息
作者:人事处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08-11-04
各教学院(系):
为做好2009年教师需求计划,请各单位填写好单位基本情况(附表一)
,并根据《韶关学院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韶学院[2008]57号文),初
步测算本单位人员编制情况,依照测算结果填报2009年教师需求计划及相关
要求(附表二), 于2008年11月10日前报送人事处调配科(行政楼503),
以便汇总,审核后报学校研究决定。
特此通知
人 事 处
2008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