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2006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或以上学历相关专业的毕业生 (硕士以上学历优先录用)。 二、报名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未婚。 2、毕业时须获得相应学位。 3、有较强的政治素质,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品德高尚,为人师表, 遵纪守法,事业心和责任心较强。 4、热爱学生工作,有吃苦耐劳精神,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担任过辅导员助理 或学生主要干部),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一定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口头、 文字表达能力以及与人沟通的能力。 5、勤奋好学,成绩优秀,学年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或绩点在2.0以上)。 6、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主要干部,并获得1次以上校级 “优秀学生干部”或“三 好学生”称号或省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或服义务兵役并获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7、服从组织安排,身体健康。 三、招聘人数:若干名。 四、待遇 1、招聘的学生辅导员实行聘用制,由我校人事部门统一到韶关市人才交流服务 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费用自理),并与学校签定聘用合同。 2、享受我校正式编制学生辅导员相同工资福利待遇。 五、报名办法 1、报名地点:韶关学院学生处办公室(活动中心209室)。 2、报名时间:2006年5月22日至6月2日。 3、报名要求: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在校期间获 奖的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六、笔试与面试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由报名者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综合测评等考核 后,择优聘用。 1、笔试 内容:政治理论、党建理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笔试时间:2006年6月8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学生活动中心105多媒体课室。 2、面试 面试由韶关学院招聘学生辅导员考核小组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2006年6月9日上午9:00——下午5:00开始。 面试地点:学生活动中心213就业洽谈室。 七、聘用办法 1、笔试、面试、综合测评成绩按3:4:3权重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 低分聘用。 2、相同分数,具备下列条件者优先聘用。 ① 通过全国英语四级、六级者。 ② 获得校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或获得高一级别奖励者。 ③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山区计划志愿者 ④服义务兵役者 3、考生经笔试、面试、综合测评等考核,由韶关学院招聘学生辅导员考核 领导小组审核并在校内公示结果。 4、进入聘用范围的人选,须自行到韶关市一人民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 者报学校研究决定。 八、本办法由学校招聘学生辅导员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析,未尽事宜,以学校 招聘学生辅导员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决定为准。 联系电话:0751--8121338(学生处) 韶关学院 2OO6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