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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学院2007年招聘学生辅导员公告

作者:人事处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07-04-06

 
  一、招聘对象
  2007年应届毕业或已办理暂缓就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相关专
  业的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未婚。
  2、 毕业时须获得相应学位。
  3、 有较强的政治素质,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品德高尚,为人师表,
  遵纪守法,事业心和责任心较强。
  4、 热爱学生工作,有吃苦耐劳精神,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担任过
  辅导员助理或学生主要干部),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一定的分析问
  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口头、文字表达能力以及与人沟通的能力。
  5、 勤奋好学,成绩优秀,学年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或绩点在2.0以上)。
  6、 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主要干部一年以上,并获得1次以上校级 “优秀
  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称号或省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或服义务兵役并
  获个人三等功以上者。(主要干部指:校、院(系)学生会、团总支正部
  以上干部、各班正副班长、正副团支书、学生党支部委员、辅导员助理、
  班级导师助理、校级社团主要负责人)。
  7、 服从组织安排,身体健康。
  三、招聘人数:若干名。
  四、待遇
  1、 招聘的学生辅导员实行聘用制,由我校人事部门统一到韶关市人
  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费用自理),并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2、 享受我校正式编制学生辅导员相同工资待遇。
  五、报名办法
  1、 报名地点:韶关学院学生处办公室(活动中心209室)。
  2、 报名时间:2007年4月12日至4月27日。
  3、 报名要求: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在
  校期间获奖的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六、笔试与面试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由报名者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综合
  测评等考核后,择优聘用。
  1、 笔试
  内容:政治理论、党建理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笔试时间:2007年5月18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学生活动中心105多媒体课室。
  2、 面试
  面试由韶关学院招聘学生辅导员考核小组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2007年5月19日上午9:00——下午5:00。
  面试地点:学生活动中心213就业洽谈室。
  七、聘用办法
  1、笔试、面试、综合测评成绩按3:4:3权重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
  到低分聘用。
  2、相同分数,具备下列条件者优先聘用。
  ①  通过全国英语四级、六级者。
  ② 获得校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或获得高一级别奖励者。
  ③参加服务西部计划、山区计划志愿者
  ④服义务兵役者
  3、考生经笔试、面试、综合测评等考核,由韶关学院招聘学生辅导员
  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并在校内公示结果。
  4、进入聘用范围的人选,须自行到韶关市一人民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
  检合格者报学校研究决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签订从事辅导员工作五年
  的协议。
  八、本办法由学校招聘学生辅导员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
  以学校招聘学生辅导员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决定为准。
  联系电话:0751--8120067(学生处)
 
                    韶关学院                           
                   2OO7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