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学校下发了“关于公布2014-2016年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有关结果的通知”(韶学院〔2016〕175号),“体育学院综合实验中心”被评为2016年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改革与创新,完善国家、省、校三级质量建设体系,实现资源优效优投的目标,学校组织开展了2016年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立项申报评审工作,经专家评审,学校实验室工作委员会审定,确定“体育学院综合实验中心”等3个中心为2016年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
学校对今年新立项的3个示范中心各资助15万元建设经费,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期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