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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学院第四十二届运动会田径竞赛规程

发布日期:2022-10-17    作者:吴建逊     来源: 校运会    点击:

为推动我校校园体育运动的开展,动员广大学生积极锻炼身体,增强体质,促进健康,提高运动技能水平,学校定于2022年11月18日至19日举行韶关学院第四十二届运动会田径比赛。

一、主办单位:韶关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体育学院

三、参赛单位

甲组: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法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化学与土木工程学院,英东生物与农业学院,英东食品学院,智能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旅游与地理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软件学院,商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医学院。

乙组: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以专业为单位(男、女各一队),体育教育专业以班为单位。

四、竞赛分组

男子甲组、女子甲组、男子乙组、女子乙组

五、竞赛日期和地点

竞赛日期:2022年11月18-19日

竞赛地点:校本部知行区(北区)田径场。

六、竞赛项目

1、甲组:

男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400米栏、4×100米接力、

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公斤)、铁饼(2公斤)、标枪(800克)。

女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4×100米接力、

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公斤)、铁饼(1公斤)、标枪(600克)。

2、乙组:

男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400米栏、4×100米接力、

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公斤)、铁饼(2公斤)、标枪(800克)。

女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4×100米接力、

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公斤)、铁饼(1公斤)、标枪(600克)。

七、运动员参赛条件

1、经过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后录取的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经医生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均可参加。凡参加800米及以上中长跑项目运动员,需出示校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且适宜参加所报项目的比赛,并提供近30天内的心电图。)。

2、运动员需购买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单据复印件与报名表同时上交,否则不予以参赛。

八、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1月4日17:00时截止报名;

2、报名表报送地点:纸质报名表、风险责任书、参赛健康承诺书;(纸质报名表、风险责任书需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金竹苑宿管阿姨处,电子报名表发送至1957971361@qq.com;

3、报名截止后一律不得更改报名表内容。

九、竞赛办法

1、甲组每单位限报运动员30人,男女不限,领队、教练各1人;各比赛项目限报2人,每人限报2项(接力除外),每个接力项目每单位限报1队。

2、乙组每单位限报运动员10人,男女不限,领队、教练各1人;各比赛项目限报2人,每人限报2项(接力除外),每个接力项目每单位限报1队。

3、200米以上径赛项目(含200米)、跨栏、接力项目按初赛成绩录取名次,不再进行决赛;100米项目取初赛成绩前8名进行决赛;田赛的远度项目取前三轮比赛的前八名进行后三轮的决赛;高度项目按最终成绩录取名次。

十、计分方法

1、获得各单项前八名者,分别按9、7、6、5、4、3、2、1计分;取前六名则按7、5、4、3、2、1计分,以此类推。

2、接力项目双倍计分。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得分平均计算;破校运会纪录加9分,破省大学生运动会纪录加18分,破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纪录加36分(在同一比赛项目中,连续打破纪录者,只计一次加分)。

3、甲组设团体总分前八名;乙组设团体总分前三名。各参赛单位参加比赛一个人以1分为基础分计入团体总分,人数以各单位实际参赛人数为准。团体总分按各参赛单位各项积分排列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等,则破纪录多者列前,如再相等,则按单项第一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4、凡代表学校参加广东省教育厅主办的本竞赛年度运动会的甲组运动员,每人奖励5分;同时,所获得前八名运动员的分数,以相应分数一并计入代表团总分(接力名次得分计算方法为:名次得分×2倍÷总人数×参加人数)。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

1、甲组各单项均录取前八名,参加人数不足8人时,减一录取;乙组各单项均录取前六名,参加人数不足6人时,减一录取;得分按相应名次计,报名参赛人数不足3人则取消该项目。

2、设甲组、乙组团体总分奖。取得甲组团体总分前八名,分别颁发奖匾。乙组团体总分前三名颁发奖状证书。

3、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颁发奖牌、成绩证书;获得第四名至第八名的运动员颁发成绩证书。

4、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团八名。

十二、比赛规则

参照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2018年田径竞赛规则》执行,有改动部分在领队会议上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及未尽事宜,均由大会组委会负责及补充。

附件1竞赛项目报名表.doc

附件2参赛健康承诺书.doc

附件3风险责任告知书.doc

韶关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