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三年以上长期挂账保证金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债权债务管理,夯实财务基础工作,有效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切实提升学校资金管理规范化水平。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68号)、《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802号)及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相关规定,结合审计工作要求,学校开展三年以上长期挂账保证金专项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清理范围本次清理对象为学校财务账面挂账时长3年以上的各类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