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学院党支部换届选举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韶关学院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现就做好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按照学校第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严密党的组织体系为着力点,聚焦落实党支部职责,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全面提升党支部的组织力,努力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依法办学治校、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为建设区域性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严格遵照组织程序。换届选举工作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党委组织部负责统筹,二级党组织进行指导,各基层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纪委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优化组织队伍结构。换届选举,要高度重视候选人的政治条件,落实政治标准这一首要标准。同时,注重基层组织领导班子的相关结构,便于开展工作。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保障党员权利。充分征求和听取广大党员的意见和建议,把选举与党员教育相结合,提高党员的身份意识和责任感。
三、党支部设置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人才培养、有利于直接联系服务师生的原则和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党支部。
(二)教师党支部一般按教学系(教研室或研究室)设置,也可按学科组、课题组、创新团队、重点实验室等教学科研一线机构设置;机关教辅党支部一般按部门、内设机构为单位设置;学生党支部一般在按年级(教学系)或专业设置学生党支部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鼓励依托重大项目组、课题组和学生公寓、社区、社团组织等设置;离退休党支部一般按离退休人员居住相对集中或便于活动开展的原则设置。
(三)选优配强党支部委员和书记。党支部委员一般应当具备1年以上党龄,年龄一般能任满一届,政治强、业务好、品行优,在师生中有威望,清正廉洁,不在纪律处分期内,有较好的群众基础,热心为党支部工作,热忱为党员服务,具备一定的党务工作能力。党支部书记要求政治素质过硬、熟悉教育规律、品行作风优良,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热爱党务、敬业奉献、担当负责、善于管理、师生拥护,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教职工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各二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支部换届工作的指导,按要求选优配强党支部委员和书记,着力增强党支部服务事业发展、服务师生群众的能力。
1.二级学院教师党支部书记须由“双带头人”担任,确保教师党支部“双带头人”全覆盖。要准确把握“双带头人”的基本要求和特点,既要政治强,具备过硬思想政治素质,又要业务精,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能力业绩突出,一般从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优秀党员教师中选任。
2.机关教辅党支部一般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人为非党员的,可由本单位其他负责人担任。
3.学生党支部书记从优秀辅导员、骨干教师中选任。
4.离退休党支部一般由离退休党员中组织能力强、作风民主、有奉献精神、身体较好、公道正派的同志担任。
(四)党支部组织设置。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均应成立党支部,教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在30人以内,不超过50人。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应与其它单位联合成立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联合支部可用若干单位名称为支部名称,也可用一个单位名称为支部名称。
(五)配齐配强支委班子。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设1名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若干委员,必要时可设1名副书记。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设1名副书记。
(六)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
四、工作安排
本次换届选举覆盖全校各二级党组织下设的党支部。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由党委组织部另行通知。
(一)组织准备阶段
各二级党组织制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1.各党支部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不设委员会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研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换届的有关事宜,包括:
(1)是否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2)确定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
(3)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以及提名和选举产生办法等。
2.支部委员会根据会议精神,并就上述三方面内容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
(二)选举实施阶段
各党支部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做好候选人的酝酿推荐工作。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必须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即可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不设委员会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筹备事项,包括:
(1)对党员进行召开党员大会的目的、意义和党的民主集中制、党员义务及权利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
(2)组织党员酝酿推荐下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每位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按照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的条件和结构要求进行酝酿推荐,按照不少于应选委员人数的20%差额的原则,提出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并提出下届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3)起草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支部领导成员要对各项筹备工作实行分工负责)。
2.对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
3.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不设委员会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研究事宜包括:
(1)在民主推荐和酝酿的基础上,按照不少于应选委员人数的20%差额的原则,研究确定下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提出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
(2)审议通过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4.将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各二级党组织要认真对照选任要求,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审查,并将所属各支部的《韶关学院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准备情况报告表》(附件1)汇总报党委组织部审核。党委组织部报学校党委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党委组织部对各党支部换届选举准备情况进行批复。
5.请示批复后,委员会即可召开党小组长会议(未划分党小组的召开党员会议)。会议内容是:
(1)介绍党员大会准备工作情况,确定党员大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2)对如何开好大会向党员提出要求;
(3)确定召开大会的其他有关事项。
6.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二级党组织要派人员参加,根据选举办法,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
7.召开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根据选举办法,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进行其他委员的协商分工。
(三)选举结果报批阶段
1.党支部向二级党组织报送关于召开党员大会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基本情况及选举结果的请示。
2.二级党组织根据会议基本情况对选举结果作出书面批复。
3.二级党组织将所属各支部的《韶关学院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果报告表》(附件2)汇总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4.党支部做好换届选举相关材料的立卷、归档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党支部换届工作,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二级党组织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承担起领导和指导责任,把换届选举工作抓紧抓好。
(二)规范程序,严明纪律
换届选举工作政治性和原则性强,组织程序严密。各二级党组织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民主权利,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选举办法和政策要求,规范操作。要加强对党支部换届选举的监督指导,对违反选举工作纪律、扰乱选举工作秩序的党员,将严肃查处。
(三)抓住契机,推动党建
要把换届选举工作与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为基层组织建设再上新台阶奠定坚实的基础,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热情和动力,不断提高党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提高学校党建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韶关学院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果报告表
附件:
韶关学院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果报告表
党支部名称: 支部书记(签名):
二级党组织(盖章) 年 月 日
召开换届选举党员大会的时间 | 年 月 日 |
党 员 大 会 人 数 情 况 |
统计项目 | 党员总数 | 正式党员数 | 有选举权的 党员数 | 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数 |
教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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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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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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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候选人得票情况(发出 票,收回 票,有效 票) |
姓 名 | 得票数 | 姓 名 | 得票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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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得票情况(发出 票,收回 票,有效 票) |
统计项目
| 姓 名
| 赞成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
书记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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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书记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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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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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一 届 委 员 会 委 员 分 工 情 况(按姓氏笔画排序) |
序号 | 姓 名 | 党 内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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