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剪影
当前位置: 首页 >> 党的建设 >> 活动剪影 >> 正文
文学与传媒学院中文系教师党支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主题党日活动
发布时间:2025-04-27 发布者:林楠 浏览次数:

为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强化教师党员的纪律意识和作风建设,4月16日下午,文学与传媒学院中文系教师党支部在学院会议室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围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活动由支部书记夏永声主持,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活动伊始,夏永声首先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聚焦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内涵为与会党员带来了一堂深入浅出的专题党课。他指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质在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和奢靡之风、廉洁从政、工作作风务实等方面,党员同志应当深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认识与学习,并将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理解和领悟落实在日常的思想作风整肃与教学科研工作中,以实际行动践行学习成效。

随后,夏永声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政治局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纲”和“党员”部分;支部副书记陆康勇带领支部党员逐字逐句研读中央八项规定原文;支部宣传委员兼纪检委员林楠领学了《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中央列出违反八项规定清单80条》。领学结束后,与会党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交流发言,分享学习心得。大家纷纷表示,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严格自我约束,筑牢思想防线,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贡献力量。

最后,夏永声传达了学院党委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相关部署计划,介绍了中文系教师党支部关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具体安排,并对支部党员查摆问题进行布置,要求支部党员端正态度,重点围绕师德师风、学术道德、教学纪律、网络言行等方面主动查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通过本次主题党日活动,教师党员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严于律己,时刻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在教育教学、学术研究、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全体教师党员以优良作风助力学院高质量发展。

copyright 2024 韶关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288号韶关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

邮箱:sgxywcxy@sgu.edu.cn 电话:0751-8120098

微博

微信扫一扫

关注”韶院文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