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配合2018版考试体系,更新考务手册中相关科目信息。
2.在考务手册中将每年3月和9月考试天数由4天改为3天。
3.在成绩等第中增加“良好”等第(80-89分),并明确以等第形式公布考试结果。
4.按网上报名工作要求修改考务手册中关于报名的相关内容。
5.结合目前考试系统考试工作流程对手册中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6.按目前考试上报内容及要求对手册中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7.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中统一的违规事实代码更新原《违规处理告知书》和《违规考生处理决定书》相关内容。
8.增加附表8、附表9、附表10、附件3。
9.明确考点单次考试考生应不少于400人。
10.在考点审核表中增加考场(机房)内安装视频监控的相关要求。
11.要求考点应向省级承办机构上报考场监控录像。
12.在证书管理中增加证书直邮的相关表述。
13.明确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才能离开考场。
14.在考场编排中明确三四级科目安排在考试第一天进行,且每天第一批次启时间动不早于8时,最后一批次启动时间不晚于18时。
15.在报名要求中明确“同次考试考生最多可报考三个科目,且不允许重复报考同一个科目或在不同省份报考”。
16.在省级承办机构考务工作日程中明确“省级承办机构在收到题库光盘后应立即进行清点,并将情况通过考务管理平台上报。”
17在值班信息上报中明确从考试开始直至考试结束要求“每日一报”,即每天在所有考点考试结束后,省级承办机构在考务管理平台上报当天考试情况。
18.将省级承办机构上报违纪库时间由考后3个工作日推迟到考后10个工作日。
19.在考生报名证件种类中去掉军人证件。
20.去掉考场内有关考生间距的相关要求。
21.去掉考生入场时抽签决定考试机号的相关要求。
22.将手册中“综合查询网”改为“中国教育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