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基本信息
一、专业定位
本专业适应国家高等教育改革的发展要求,主要服务于粤北地区、大湾区以及省内外其它地区。培养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现代公共管理理论、方法和技术,能运用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专业技能,具备公共意识、公共精神、公共责任,具有从事公共管理、人事管理和文秘工作等方面实际工作能力,能在非政府组织、企事业单位、基层社区与党政机关等部门从事公共事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服务的高素质专业人才。
二、培养目标
学生毕业后 5 年左右能在非政府组织、企事业单位、基层社区等就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管理理论素质和政策认知水平,具有较好的专业管理技能和一定的职业道德素养,能在不同的社会环境中具有较强的职业发展潜力、创新创业能力和竞争力,能综合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解决所在岗位领域实践方面的管理问题,凸显个人的综合管理能力与职业成长。
三、培养规格
(一)修业年限
本专业实施弹性修业年限制,本科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弹性修业年限为三至八年。
(二)毕业标准
所有开设课程的总学分为 191 学分,其中必修课学分 121 学分、选修课学分 70 学分。毕业标准最低总学分为 156 学分,其中必修课学分 115 学分、选修课学分 41 学分。
按教学计划应修满不低于156学分,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合格,且在德、体、美等方面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要求,方准予毕业。按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修完所有课程并获得规定学分,且达到韶关学院授予学士学位的其他条件,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三)毕业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要求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社会的奉献精神。
2.文化素质:要求学生全面系统掌握公共事业管理的理论知识;熟悉国家有关公共事业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的理论素质和政策认知水平;熟悉广东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的动态与趋势,体察城乡基层的社情民意,为广东城乡基层管理工作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持。
3.专业素质:要求学生熟练掌握公共事业管理的专业技能和工作方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公关交往能力;较好的语言表达和文书写作能力;较强的信息搜集与处理能力;较强的政策规划和决策能力;能够有效开展公共事业管理工作,并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
4.职业素质:要求学生具备较好的职业价值观、职业思维、职业道德、职业行为习惯等内在要素;同时要求学生掌握较为扎实的专业职业技能。
5.身心素质:要求学生养成意志坚定、乐观向上、团结合作、积极进取的精神,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人格。
四、课程体系
本专业所有开设课程的总学分为191学分,其中必修课学分121学分、选修课学分70学分。毕业标准最低总学分为156学分,其中必修课学分115学分、选修课学分41学分。
课程体系采用“类别+模块”的形式进行设置,主要包括通识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课程等3大类别,每个类别中分别设置不同的模块课程。其中,通识课由学校开设,主要包括: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概论、大学英语等。主要专业核心课程包括:管理学原理、政治学原理、经济学原理、社会学概论、公共管理学、公共伦理学、公共政策学、管理心理学、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管理系统、会计学原理、社会调查理论与方法、管理文秘、绩效管理等。
五、师资队伍
本专业现有专任教师9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2人,讲师6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8人,所有专任教师都具有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教育学科背景。
六、教学条件
本专业教学设备、实验室、实践基地等教学设施齐全,建立了电子政务实验室,先后投入了40多万经费购买教学设备,极大改善了本专业的教学条件。根据实践教学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要,在深圳、广州、东莞、韶关等地建立了20多个固定的实习基地。学生通过见习、实习实践活动、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各类学生科研项目、专业技能竞赛、“调研韶州”以及校地合作等方式,着重培养学生的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