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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管理

政法学院专业负责人工作制度
来源:政法学院 发布日期:2022/06/16 点击量:

为促进我院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促使专业特色建设、精品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和科研团队建设等方面迈上一个新的台阶,特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目标

1、通过专业负责人的计划、组织和协调,进一步明确各专业的发展方向和人才培养目标,加强各学科的内涵建设和专业特色建设,提升专业的综合实力和人才培养质量,确保各类评估的合格。

2、通过专业负责人的计划、组织和协调,进一步推进各学科专业的教研教改活动,加强精品课程建设,打造优秀教学团队,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

3、在专业负责人的组织和推动下,逐步组建年龄结构合理的专业科研团队,提升教师的科研积极性和科研水平,使我院在科研课题立项和高水平教科研论文的发表方面能够有新的突破。

二、专业负责人主要职责

1、协助院领导,拟定该专业的总体发展目标和专业特色建设方向。

2、组织教师,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专业建设讨论会,主要探讨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和完善、课程开设现状和改进措施、专业科研发展方向、教科研课题申报计划及措施等,并将讨论结果汇总上报学院。

3、策划和组织该专业的精品课程建设。力争把本专业至少一门课程建设为校级精品课程。

4、负责该专业学术科研团队建设,负责指导、组织和督促本专业青年教师积极进行教研和科研活动。

5、负责组织本专业教师积极申报各类教改课题和科研课题。确保每学年各类主要课题申报过程中,该专业至少有5项以上课题申报。

6、负责督促该专业教师积极撰写科教研论文,力争达到一定的数量和质量。

7、专业负责人应带头努力开展学术研究,任期内应完成科研积分不低于100分。

8、负责该专业优秀教学团队的建设,积极组织教师申报特色专业、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学成果奖,协助系主任做好专业教研教改活动。

9、负责组织教师指导该专业学生的科研实践和各类社会调研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教师的教科研课题,努力提升学生的科研实践能力。

10、负责组织教师完成与本专业有关的各类检查和评估。

11、协同系主任做好该专业的其他工作。

三、专业负责人考核内容及办法

专业负责人经评选产生后,任期为2年,届满后重新评选。学院每学年组织相关人员对专业负责人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是否有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是否每学年组织教师举行专业建设专题研讨会,效果如何。

3、教学团队建设情况及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4、精品课程建设开展情况

5、专业科研团队组建情况。

6、组织教师申报各类课题情况及课题立项情况

7、该专业教师论文发表情况

8、专业负责人自身的科研成果情况(两年任期内科研积分不低于100分)

四、专业负责人待遇

专业负责人能积极履行职责,能圆满完成两年任期内的任务,届满经考核合格后,给予100个课时的工作量补贴。

政法学院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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